周末,李振國一大早就開著他的新買的上海大眾出現在寧馨家樓下,他沒有鳴笛,停好車后輕輕敲了敲門。
李振國就是派出所的李隊長,前四年桂花村案后被派去省里學習,學習結束被調往市刑偵支隊,他家里就一個女兒和他的母親,也都一起搬過去了。
他老婆在他外出執行任務時給他戴了一頂又一頂綠帽子,最后孩子一歲半就離婚了,他以為他這輩子不會再娶了。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寧馨,他一下子被她那帶著憂郁的雙眼吸引住了,只可惜,她已婚,據說她的丈夫是個富商,他沒有打擾她。
四年前,他在街上盯著癩皮狗的時候又與她相遇,后來就得知胡曦是她失散多年的女兒。
再后來,李振國忙于桂花村案,從偵查到最后收網結案,一晃就是兩個多月,等他從桂花村回來,去看胡曦,盡管沒有抓到藍刀疤,但他還是想親口對這個孩子說一句“我把秋雨給你找回來了”。
順便,他也想看一眼那個牽扯著他心神的女人。
那天他回到所里,剛忙完警服都來不及換就來到寧馨家,老遠見到門口的胡曦就喊“胡曦!”
“李叔叔,謝謝你救了秋雨。我改了名字,現在叫寧晨曦。”孩子見了他很高興,起身跑過去相迎。
“寧晨曦?”他念叨了一下,只是稍有疑惑,沒往深處想。
沒過多久,他就被派往省里學習,一年之后就是舉家搬遷。
走的那天,寧馨母女來相送,兩個孩子自我介紹,他那心直口快的5歲女兒問寧晨曦“你為什么跟你媽媽一個姓?你爸爸媽媽離婚了嗎?”
童言無忌,李母連連道歉,李振國呆在原地,直愣愣看著寧晨曦,又看看寧馨,期待她們肯定的回答。
“沒有!”
“是的!”
寧馨和寧晨曦同時回答,然后相互看著對方,寧晨曦再次開口“我都知道了,李美麗阿姨都跟我說了,她說我們被拋棄了。但是我不在乎,反正我又沒見過他”
“那太好了!”愣了半晌的李振國突然說。
眾人齊齊看向他,李母也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咳了兩聲,提醒他言語不當。
“額我是說,這樣你就可以換一個更好的爸爸了。”李振國解釋道。
然后發現這樣說明顯也不妥,李母在一旁咳得更厲害了。
“不用,我有爸爸了,他在清泉村。”寧晨曦淡淡的說,大家都知道她說的是胡廣年。
正在尷尬著,李振國的老領導和幾個同事搜來了,李振國急切地問“陳所,我可以不去嗎?換個人去可以嗎?”
陳所瞪圓了眼珠子道“你小子想什么呢?哪根筋不對了這時候要發揚什么高風亮節?”
所有人都不解地看著他,此刻的李振國心中盡是懊惱,然而眾目睽睽之下,他甚至都不能單獨與寧馨說一句話。
李母卻是一眼就看出來了,附在兒子耳邊說了一句“來日方長”,李振國才告別眾人,一步三回頭地上了車。
到了新的單位,又忙碌適應了一段時間,他只能靠電話與寧馨保持問候不斷了聯系。
中間母親幫他回去打探了一下情況,寧馨只是說沒考慮過,孩子失而復得,她只想這輩子守著她度過。
半年后李振國才得以抽空回了一趟鎮上,這次見面寧馨跟他說了自己的故事,盡管她依舊沒有答應跟他走,但李振國卻更加堅定了非她不可的心。
2003年黃大仙被抓后,李振國特意回來告訴寧馨這個消息,他錯不該學別人送什么花的。
彼時寧晨曦已經10歲,似懂非懂的年齡,李美麗時常跟她說李振國要來把寧馨搶走。
原本寧晨曦并不在意,但是當他看到手捧鮮花的李振國出現在家門口的時候,她生氣地把他攔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