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太史令司馬遷在《淮陰侯列傳》中嘗言: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陳牧這次確是馬失前蹄了,被老政客甄豐抓住了把柄。
本朝蓋因前朝子嬰禪讓而來,故在律法上基本沿用前朝制度。
而前朝的漢律則從漢三杰之一的蕭何《九章律》起算,叔孫通增加《九章律》未涉及的內(nèi)容,有了傍章十八篇;張湯《越宮律》有二十七篇;趙禹《朝律》又六篇:合六十篇。又漢時決事,集為《令甲》以下三百余篇,及司徒鮑公撰嫁娶辭訟決為《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體系混亂,內(nèi)容繁復(fù)。
面對這樣繁雜的法律,后人各自撰寫章句。叔孫宣、郭令卿、馬融、鄭玄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數(shù)十萬言。凡斷罪所當(dāng)由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七百七十三萬二千二百余言,言數(shù)益繁,覽者益難。
所以即便如陳牧專業(yè)從事史學(xué)研究者也未曾對這些律法的細節(jié)完全弄透,或者即便是讀到也是一帶而過,未曾深記。但是陳牧沒有鉆透,甄豐、甄邯兩兄弟卻如同兩個老書蟲一樣,把這些律法研究的明明白白。
這才有了甄豐在明知不可為的情況下發(fā)出的那句怒吼:以“謀反罪”誅殺陳牧。這是因為大新律法規(guī)定:凡斬殺衛(wèi)率以上軍官者,須報大司馬府;如斬殺校尉以上軍官者,須由大司馬會同大司徒、大司空會審后交由廷尉依律裁判之。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文官集團怕武將手握重兵從而肆意打擊。大新律同時規(guī)定,凡不依律而肆意斬殺衛(wèi)率者者皆以僭越論處,斬殺校尉者以謀反罪論處。
甄豐正是吃準(zhǔn)了這一點,才豁出老命也要為自己死去的兒子與陳牧一爭高下。當(dāng)然,甄豐的背后站著的可不止甄家一家,而是眾多的世家。和甄衍一樣尸位素餐、難以成居的世家子弟大有人在,如果都如陳牧這般一殺了之,那世家子弟還不人頭滾滾、血流成河!
甄豐也清楚,自己這次多半是無功而返。但是他依然要拿自己這顆雞卵碰一碰陳牧這塊新冒頭的石頭,哪怕是這塊石頭后面站著的是陛下那塊泰山“石敢當(dāng)”。萬一他失敗了,甄家也會在其他世家的幫助下有東山再起的一天;如果他就這么認輸,那才是甄家真正淪陷的開始。
這幾乎已經(jīng)就是赤膊上陣了,陛下也沒料到自己這般袒護之下甄豐依舊不依不饒,被氣得眼冒紅光、雙手發(fā)抖卻于事無補。然而此時發(fā)怒卻起不了任何作用,反倒是會讓甄豐再次抓住小辮子。
太子王臨也是氣憤難耐,恨不得沖到甄豐跟前,揪住他的山羊胡子,狠狠的扇那老家伙一頓,然后再問問他他那該死的兒子究竟該不該死!?
這個老家伙這是“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呀”!陳牧心里暗道。現(xiàn)在也只能怪自己疏忽大意了,但是即便是當(dāng)時自己知曉這律法有這般規(guī)定,他還是會義無反顧的斬殺那些殺人越貨、目無王法的亂臣賊子。
在陛下冥思苦想欲為陳牧脫罪之時,陳牧站了出來,他向陛下揖禮道:“陛下,微臣確有過錯,請陛下治罪!”
太子一聽當(dāng)時急了,好你個傻冒的陳牧,這種場合說的每一句話都會成為刑堂上的證言,怎能當(dāng)場認罪呢!
“巖松兄慎言,此刻不是亂講話的時候!”太子出口阻止道。
但是很顯然,這已經(jīng)遲了。甄豐他們等的就是這一刻,甚至是他們都沒想到這一刻會來得這么的容易。事主都招認了,別人還如何袒護?
坐在上首閉目養(yǎng)神的三公大司馬陳茂、大司徒馬宮、大司空廉丹不約而同的將眼睛睜開了,彼此對視了一眼。由于此事為軍中事務(wù),大司馬陳茂第一個站了出來,奏請道:“啟奏陛下,此事干系重大,非同小可。陳巖松固然功績卓著、出使有功,但不請而誅也是大錯。老臣認為不宜先行封賞,待查明事實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