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早上十點半。
還是欣欣商務會館。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唇槍舌劍,秦寧按照池景行的意愿,終于和企鵝電競的王大龍以及一位企鵝集團音樂部的經理,就池景行簽約企鵝電競直播平臺及將音樂作品獨家授權給企鵝音樂的細節,達成了共識。
隨后,池景行便從家里再次來到昨晚和秦寧喝咖啡的桌邊,完成了最后的簽字。
池景行與企鵝電競平臺簽訂的直播合同一共是三年,簽字費一千二百萬,第一年的年薪為六百萬,第二年和第三年的年薪則在前一年合同結束前另議。
不過,所謂的年薪六百萬并不全是現金,而是三百萬現金和三百萬的推廣基金,而即便是三百萬現金,也并不是一次性支付的,而是分成了兩次次,即簽字之后以簽字費的方式先支付兩百萬,到一年合同期結束時再支付一百萬。
選擇將工資揉到簽字費中一起支付,其實就是為了合理避稅,畢竟簽字費的稅率是20,而年薪百萬的稅率也差不多,但年薪三百萬的稅率就奔著40去了。
也就是說,按照這樣的支付方式,池景行本周內就能拿到稅后的1120萬了,一年后,還能拿大概80萬的尾款。
同時,按照合同,池景行需要平均每月至少開直播十小時以上,全年至少開播一百二十個小時以上,這還不包括,他需要參加至少三次由企鵝電競平臺組織的公共活動,超過三次以上的部分,企鵝電競平臺將按他的身價支付對應的出場費。
而與企鵝音樂簽訂的版權使用合同,則復雜得多了。
音樂平臺購買歌曲的版權,多半都是從版權公司直接購買的,版權公司又包括音樂公司和一些專門做版權的二道販公司。
音樂平臺與版權公司簽訂的版權使用合同,主要有買斷和分成兩種,此前倒是還有一個保底分成的選擇,但據說是很多音樂平臺最近這幾年在這上面吃了大虧,所以,如今也就剩下以上兩種了。
一般而言,老歌的版權多為買斷,新歌則多為分成。
而音樂平臺和版權公司簽訂分成合同時,兩者的收益基本是五五開的。
以一首新發布的歌為例,音樂平臺先拿走收入的五成,剩下的五成將分給版權公司,其中15左右的收入會分給詞曲作者,歌手的分成則為1530,剩下才歸版權公司。
不過,池景行與企鵝音樂簽的是獨家版權合同,所以他的分成是55,而且他的歌曲的作詞、作曲、演唱都是本人。
那么,他未來的版權收入,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前提是,他的歌都能賣出去。
將一首歌做成單曲,定價基本為兩塊錢,一張包含兩到三首歌的迷你數字專輯的價格差不多是五塊錢,一張包含十首歌左右的完整專輯的價格則為二十塊。
也就是說,每首歌基本都可以在音樂平臺上賣到兩塊錢,只要有一人選擇購買,池景行就能分到一塊一。
這當然是理論上的收入,因為每首歌發布出來后都有一段時間的免費期,而且,音樂平臺為了吸納會員,還在無損音質之外,往往會做出普通音質的歌曲。
至于最終能分到多少,那就要看音樂平臺的良心了,這當然也會影響后續的合作。
池景行自然是相信企鵝平臺的,所以,他在今天以前做出的五首歌,除了《給自己的歌》外,他甚至都沒要求簽分成合同,而是直接與企鵝音樂直接簽了買斷,四首歌三年的版權只收了四十萬,這純粹是稅后的收入,而且是現場轉賬。
池景行缺錢嗎?目前的確很缺,畢竟車子都抵押出去了,但是,過幾天就不會再缺了。
之所以還做出這種貌似吃虧的選擇,池景行其實是提了額外條件的,就是要求企鵝電競大力宣傳這四首歌,包括《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