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兩天的接觸,孫秉海也知道劉浩的潛水能力、找魚能力、還有性格方面都是非常好的。
上次劉浩開玩笑般詢問他們上報沉船有沒有獎金的時候,孫秉海就向上級詳細地咨詢過。
上級有關部門本來就有提高這種自動上報發現古沉船獎勵的打算。畢竟一般古沉船上都會有一些比較有價值的東西,而清酒紅人面,財帛動人心。
尤其是在大海這種極其容易掩蓋一些事情的地方,人性的貪婪無限被放大,單純靠道德和個人的自覺性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是有限的。
一些人在發現沉船,發現值錢的東西時,大部分的人是想著沒人會發現而去偷偷地非法打撈沉船,把一些值錢的文物私自出售,獲取非法的利益。
有關部門也想借這次打撈沉船的機會,做一個關于在大海上發現沉船的宣傳活動。
也趁著這個機會,向人們傳達一些信息,那就是發現沉船,及時保護上報的話,會根據沉船打撈出水的物件價值的大小,進行獎勵,而如果發現有人私自打撈的話,要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其實在沿海城市,類似這樣的獎勵政策是很常見的事情。就比喻漁民出海捕撈的時候,如果打撈到外軍布置的水下探測器,就會有一筆豐厚的獎勵,甚至人們還調侃地說道漁民出海捕魚只是副業,打撈探測器才是主業。
從這句話中就可以看得出來,漁民在這方面的獎勵還是挺豐厚的。
劉浩自己也知道,他作為此次古沉船的發現者,自己沒有私自去打撈,而是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部門。
他獲得的獎金應該不會少。因為有關部門想把他的事跡樹立一個典型,讓他的事例來引導其他的人自動上報發現的沉船。
這樣他這次的獎金就肯定不會少,不然對其他人的吸引力不夠,宣傳的效果就達不到預期的目標。
不過就算獎勵再多,肯定也不如自己打撈拿出去賣的錢多的。但是現在有關部門就明確告訴你,上報可以拿一筆不錯的獎勵,私自打撈或許就把自己給栽進去了。
對于劉浩這種人來說,肯定不會為了那一點錢就知法犯法,把自己給搭進去的。
所以他和孫秉海說了自己想要組建一個沉船打撈公司的想法,只要政策允許,劉浩不介意把找到的沉船分出一部分來給有關部門,尤其是那些文物這一類的東西。
劉浩相信憑借自己不斷提升的能力,找到海洋里面的沉船肯定會越來越容易。海底下面這么多的沉船,這么多的寶藏,就算分出大部分,剩下的也是一筆無法估量的財富。
更重要的是自己這樣做有兩個非常大的好處,一個是讓自己的財富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另外一個就是自己可以背靠有關部門這個國內最神秘的機構,這個好處可是有錢都很難換來的。
即便有關部門不批準他組建私人打撈公司,那自己還是可以在公海打撈沉船的,只是麻煩的事情會比較多而已。
退一萬步說,就算出海不打撈沉船,就是憑借他的系統,單單捕魚的收入,相信也會賺得盆滿缽滿的。
兩天后,劉浩的漁船已經裝滿了魚貨,準備返航了,不過他不想夜航,而且還想看看沉船打撈那邊是什么情況了。所以他也不著急。
這天晚上,孫秉海和徐建國和平時那樣來到劉浩漁船上吃晚飯,這晚餐算是他們在這漁船上的最后晚餐了。
因為明天一大早,劉浩這漁船就會返航回白石村去了。而他們這邊的沉船還沒有打撈完,按照潛水員的估算,至少還得兩天才能把沉船里面的東西搬完。
打撈沉船的文物可不像在陸地上那么輕松,這些珍貴的文物在海底泡了這么久,很多東西都變得非常脆弱,而且腐蝕嚴重。
和陸地上相比,他們首先面對的就是海水的壓強,八十多米的水深,壓強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