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揉了揉疼痛的腦袋,意識從黑暗的蘇醒。
他叫亞瑟,是一名哥譚市的小丑演員。
今天他接了一個好活,幫一個樂器店做廣告。
金主爸爸的要求很簡單,只要他穿著小丑衣服,舉著黃色的廣告牌,就可以獲得幾十美金。
店鋪的門口,伴隨著悅耳的鋼琴聲,亞瑟舉著廣告牌在做滑稽的舞蹈。
但就在這個時候,幾位青年混混將他手中的廣告牌搶走。
那是亞瑟用來吃飯的家伙,而且廣告牌一旦損壞,肯定是要賠償金主爸爸錢的。
他一個人照顧母親,生活已經十分拮據了,決不能讓原本貧困的家庭繼續雪上加霜。
想到這里,瘦弱的亞瑟立刻追了上去。
可當他追到一處小胡同的時候,這五名小混混立刻就不再逃跑,反而將搶來的廣告牌重重的砸向了他。
木牌破碎,四散一地,就如同亞瑟涼透了的心。
亞瑟很想反擊,但虛弱且膽小的卻根本不能、或者說根本不敢做任何事情,只能任由他們的鞋底踩踏著自己的身體。
“我只是個底層人……”亞瑟這樣想到“要是有人能來幫幫我就好了……”
或許是因為疼痛、或許是因為痛苦、或許是因為逃避。
總之,在無名小混混的圍毆之中,亞瑟陷入了昏迷。
當他再次醒來的時候,眼前的景象讓他驚呆了。
不知怎么回事,原本欺負他的五個小混混都倒在了血泊中失去了生命的跡象。
而原本應該挨揍的自己,手中卻拿著被打散的黃色廣告牌的碎片。
手中的碎木,身上的衣物,都沾滿了鮮血。
尤其是自己那張因為要表演而畫上去的白色小丑妝容,更是被濺上了血污,顯得異常的猙獰恐怖。
亞瑟覺得有一盆涼水,從頭將自己澆到了腳。
“我……這是……殺人了?”亞瑟驚恐的看著面前的一切,有些不知所措。
好在,這里是一處陰暗的角落中,沒有人在意這一切。
亞瑟努力鎮靜了一下心神,想趕快逃出去,可是當他看到滿身的血污之時,卻根本不敢離開這里。
他害怕,自己一旦跑出這個胡同后,就會被人發現,當做一個殺人狂魔被通緝。
他還有母親要照顧,他還沒有享受過愛情的滋味,他不想進監獄。
“你怕什么!”
這時,亞瑟的腦海中突然傳來了一個男人的聲音。
“你……你是誰!”
他如同驚弓之鳥一樣,惶恐的向四周張望。
“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為什么要害怕?”
“我……我殺了人……”亞瑟看著充滿血污的雙手,聲音有些顫抖“我不想被發現……不想坐牢!”
“有誰發現了么?你可以馬上離開這里啊!”聲音再度響起,異常的溫柔,似乎想要安撫亞瑟驚慌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