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
22、張鯨禍國害主
張鯨,新城人,太監張宏名下也。內豎初入宮,必投一大珰為主,謂之名下。馮保用事,鯨害其寵,為帝畫策害保。宏謂鯨曰:‘馮公前輩,且有骨力,不宜去之。’鯨不聽。既譖逐保,宏遂代保掌司禮監,而鯨掌東廠。
鯨為廠公,橫肆無忌、擅作威福,御史交章彈劾,先帝護短,僅以杖責。鯨惶惶間為沈惟敬蠱惑,秘偵江南集團欲以功固寵,先帝驚怒,貿然舉動,局面急轉直下,不可收拾。若從海公之言,或可保全帝位,垂拱而治。
后鯨瘐死金陵獄中。
23、礦監稅使
先帝欲以礦監稅使為名,盡收各地文武權柄。然閹豎貪鄙不能用事,以為天賜搜刮之機。競相奔走鉆營,大肆賄賂求一名額,未出京已天下大嘩。
蘇州織工暴動,棒殺太監孫隆,燒毀織造衙門起事,江南各府百姓紛紛響應。雖號為海公報仇,實患懼礦監稅使也。
24、太監失業
先帝遜位后,所有從前太監等名目,即永遠革除,懸為歷禁。宮人皆失業。
宮女皆嫁為人婦,宦官則頗艱難,又不為移民辦所喜,多操運尸、搓澡、龜奴、夜香等賤業糊口,淪為丐者甚眾。
有能者入寺觀為僧道,堪稱上乘出路。然大珰有積財者,亦可買田置地,生計優渥。余識一田太監,出宮后娶妻納妾,花天酒地,子女繞膝,旁人誰知田員外乃無根之人?
三十余載后,太監皆老死,已近絕跡矣。
25、東廠
沈應奎,丹陽大俠邵芳婿。昔邵芳以助新鄭公為江陵惡。萬歷初,拱罷,張居正囑巡撫張佳胤捕殺芳,分尸獄中。應奎攜邵芳子遠走,至江陵歿后方返。因趙公為江陵婿,不肯救邵芳,應奎深恨之,入東廠為張鯨謀主,偵查江南集團。
張鯨死后,東廠密探以應奎為首領,暗中聯絡宗藩,營救福王逃出中都,復辟西安。福王旋為民眾所獲,應奎率眾劫獄,中彈身亡。其因執念逆行而亡,雖屬愚忠,然誠可敬。
卷七·內閣
26、休寧公不失相體
休寧公,趙公之父,戊辰狀元,政聲卓著,繼江陵為相,后因國本之爭稱病隱退。
先帝遜位后,眾請公出山,為首任共和政府大執政,然休寧公力辭不久,退隱長島。時人皆贊不失節義,公望愈隆。人曰公在一日,先帝可安一日。
共和三十年,休寧公百歲而終。越明年,先帝亦崩于中都。
27、江陵諸子一場空
萬歷時,太師江陵諸子相繼高中。時人作打油詩諷曰:‘狀元榜眼俱姓張,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師相堅不去,六郎還做探花郎。’
江陵歿后,言官彈劾江陵諸子濫登科第,先帝盡革其官職功名。雖休寧公力救,免于牢獄之災。然諸子顏面喪盡,再無音訊,可謂竹籃打水。
28、病榻遺言
《病榻遺言》傳為高新鄭臨終遺作,語多攻江陵馮保。江陵歿,此書出,先帝覽之大怒,謂方知太師真面。此為倒張發端,雖查為偽作,終至帝與趙公決裂。
人云若無此書,晚十年共和。
余讀此書所載帝后宰相言談迫真,非親見難以備述,偽作之說恐難服眾。
29、勞模
華亭公三子多惡行,徐璠徐瑛因縱火謀害巡撫罪不知所蹤,可悲可嘆。
次子徐琨遭際更奇。其先獲罪服勞役,于西山島倒夜香。數載后,因表現優異獲釋,竟主動留島,仍操舊業,數十年如一日,獲‘全國勞模’殊榮,以南洋聯省衛生署特級巡視員退休。職級竟高過其舊職尚寶卿。
莫非南橘北枳,抑或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30、內閣改國政院
共和后,內閣改為國政院,總執國政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