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車窗邊,感受著清晨微涼的風,肖然托著下巴,看著路邊一個個駛過的路燈出神。
此時對第一現場的勘察走訪已經結束,除了被喊醒的出租屋房東,還有出租屋周邊的幾戶居民,尚在睡夢中的人不可能知道專案組又度過了忙碌的一夜。
而且是一個收獲不小的夜。
在市局、城東分局以及鄭縣的相關同志的努力下,出租屋的房東被從床上喊了起來趕到現場,但是房東出示的租賃合同,以及其描述的租賃人的體貌,卻與專案組掌握的嫌疑人的體貌并不一致。
房東說,他這套屋子是大半個月前租出去的,合同上注明的時間是7月29號,也就是翁濤第一次作案的兩天后。
翁濤是7月27號晚做的案,第二天上午案發,而在案發的第二天,嫌疑人便租下了這套建成不久的房屋,這未免也太詭異而且迅速了些。
如果說嫌疑人在一天多的時間內,僅憑這自己的一些推測,不看現場、不聽匯報,便找出了殺害李璐的人是翁濤,若真是這樣神奇的話,他們這些專業的刑事人員,真的應該羞愧地找塊豆腐一頭撞上去。
而這也是不可能的事,哪有這樣天才的人,僅憑幾個消息就大幅度搶在專案組之前把翁濤找出來的?
除非嫌疑人開了掛,又或者嫌疑人身上也有一個系統,而且是比肖然那極其佛系的系統高級上許多的存在。——但這可能嗎?
由此,大家在肖然之前‘磁感線’論斷的基礎上,轉而認為,嫌疑人很可能與翁濤有舊,又或者翁濤就是嫌疑人一手教出來的,然后嫌疑人又將翁濤除掉,滿足自己清除罪惡人員的扭曲變態的心理。
只是,如果嫌疑人是‘小丑’中的成員,這樣一個團伙又從不在線下見面,而且翁濤又對網絡世界極其陌生,一定要說翁濤是嫌疑人教導出來的,是有些可能。
畢竟人不是從不出錯的機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與貪念,加上‘小丑’這樣一個說是有規定,但規定基本可以無視的松散團伙,誰又能肯定其中的人員不會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
之前阮荷因為自己的丈夫不給自己買化妝品,不就引導著陳昂殺害了自己的丈夫么?也正因為阮荷為了自己的私人目的,所以她才暴露出來,被一舉擒獲。
由此,到了翁濤這里,嫌疑人為什么不能通過網絡外的其他手段來引導翁濤呢?
是有這種可能,但肖然認為可能不大。
因為從翁濤工友們所描述的翁濤的日常,還有翁濤所寫的那些筆記,加之翁濤寫自述時的得意心態,可以看出,翁濤是堅信警方是不可能找到他的。
如果翁濤是嫌疑人教導出來的,而翁濤又處在當時那種成就感爆棚的得意狀態中,翁濤怎么可能不在筆記中寫點‘教導者’的事?
要知道翁濤就因為旁聽了某大學教授的幾節課,便已經覺得自己高人一等,恨不得讓世界都知道某教授在課上夸獎過他了。
想到這,肖然腦海當中突然迸出來一個可怕的念頭教法律的教授、高智商人群、收入不菲、在翁濤身邊人的視線之外,與翁濤有過多次交流!
肖然感覺頭皮發麻、心跳驟然加速。
按照翁濤的性格,他自己總結出了所謂‘完美犯罪’的四條準則,周邊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對他的準則嗤之以鼻,這個時候他會干嘛?
當然是找專業人士背書,驗證他的想法沒錯啊。而他又認識什么專業人士?無外乎就是曾夸獎過他的某教授,又或者課上的那些學生,但學生的經濟條件大多又不好。
若翁濤真與某教授說過他的那四條準則,而教授又是行內人,在‘728’案發之后,根本不需要去現場、看尸檢,隨便打聽點消息,與翁濤的那四條準則一對照,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