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務院所在地時,一切軍政、民政、對內、對外事宜,以軍.務院名義行之。
第三條:軍務院置撫軍,無定員。以撫軍議決或同意行其職權。撫軍以各省都督或護理都督、全省以上聯合軍都司令、都參謀及各獨立地方成軍有二師以上之軍總司令任之。凡新取得前項資格者,同時取得撫軍資格。
第四條:軍.務院由撫軍互選撫軍長、副長各一人。撫軍長執行撫軍議決及同意之事項。撫軍得贊襄撫軍長協理一切。撫軍長有事故時,副長攝行職權。撫軍長、副長俱有事故時,得公推撫軍代攝行職權。
第五條:軍務院置政務委員會,由撫軍互選一人領委員長。設各種委員,無定員,分掌外交、財政、軍政、法制各項政務。
第六條:軍務院置各省代表會,由各省都督各派二員列席,以備咨詢。
第七條:軍務院置秘書,無定員,承撫軍長、副長、政務委員之命,掌管機要事宜。
第八條:軍務院遇有關于對內、對外特別重要事宜時,由撫軍之合議或同意得特任專使處理之。
第九條:軍務院所屬各種委員會、各省代表會組織細則,以院代定之。
第十條:軍務院自國.務.院依法成立時撤廢之。
原來擬議中的撫軍長是岑春煊,其后決定推唐繼堯。因為云南唐繼堯是護國首義之人,又是實力派,由唐繼堯為撫軍長更合適些。這樣,岑春煊便出任副撫軍長。
軍務院設于肇慶,唐繼堯遠在昆明,便由岑春煊以副撫軍長代理撫軍長。并推劉顯世、陸榮廷、龍濟光、梁啟超、蔡鍔、李烈鈞、陳炳焜為撫軍。
撫軍資格規定為獨立各省都督及軍長以上的實力派,梁啟超則是特殊的例外,是實力派以外的人。因為是倒袁的首創者,又是護國精神領袖蔡鍔的老師,所以他很自然地成為軍務院中的政.務委員會委.員.長。
軍務.院直隸大總統,這里所謂的大總統當然不是袁世凱。大總統不能施行職務時,由軍務院代行,軍務院置各省代表會,由各省都督派代表二人列席。以唐紹儀為外交代表,王寵惠和溫宗堯為副代表。
唐繼堯遙任撫軍長后,通電中外,略謂:“迫于時艱,勉膺重任,謹掬血誠,誓以公心效忠國事,一俟大難削平,即當退避賢路。”
蔡鍔是反對設立軍務院的,當五月初旬兩廣籌組軍.務院時征求滇、黔意見,蔡即復電認為目前只須迫袁退位,而由段祺瑞出面主持。“不宜組.織政.府,致招爭權奪利之嫌,而啟南北分裂之漸”。
蔡鍔的想法和當年朱元璋“緩稱王”的思想是相通的。是想明白的告訴世人,他們大家挺身而出反對袁氏稱帝,是為了捍衛共和,為了護國,而不是為爭權奪利。
軍務.院成立后,發表第一號宣言:
“中華民國大總統領海陸軍大元帥一職,依法應由副總統黎公繼任,已由本軍政.府宣言在案。但黎公今方陷賊圍,未克躬親職務。查《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第二項云:大總統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以副總統代理之。副總統同時缺位,由國,務.院攝行其職。今大總統身體蒙難,副總統職尚虛懸,國.務.院又非俟大總統任命,經國會同意后,不能組織。
“而軍事正亟,既當求統一之方,至國運方新,尤宜作通籌之計。今由繼堯等往復電商,特暫設一軍.務院,直隸大總統,指揮全國軍事,籌辦善后。軍務院置撫軍若干人,用合議制裁決庶政。其對外交涉,對內命令,皆由本院名義行之。俟國.務.院成立時,本院即當裁撤。除將軍務.院組織條例別行公布外,特此布告中外,咸使聞知。”
軍.務.院各首領就任宣言:
“北京黎大總統,云南、貴州、南寧、廣州、杭州都督府,瀘州護國軍第一軍總司令部、南寧護國軍第二軍總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