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王敗寇,皖系失敗了,心高氣傲的徐樹錚如喪家之犬,逃到東交民巷。
通緝的十大禍首中,除了財政總長李思浩單獨逃往蘇俄道勝銀行外,其余全都躲到東交民巷日本軍營內。
直奉兩系都要求北京政府交涉引渡。當時外交團中,英美法三國公使是幫助直系的,主張驅逐罪魁,但日本和意大利公使則持異議。因此,東交民巷中只有英、美、法三國公使館通飭所屬僑民不準容留中國男子,如有容留限即遷出。
北京外交部向各國公使館行文索交禍首,日本公使館竟坦白承認收容了十禍首中的九位,其復文云“徐樹錚、曾毓雋、段芝貴、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鴻志、姚震、姚國楨等九人,咸來本使館懇求保護,本公使鑒于國際上之通義,及中國幾多往例,以為事情不得已而予以承認,決定對于此等諸氏,加以保護。刻將此等諸氏,悉收容公使護衛隊營內,并嚴重戒告,在收容所內,萬不得再干預一切政治,且斷絕與外部之交通。茲本使特通告于貴代理總長之前(此時外交總長陸徵祥稱病請假,由顏惠慶署理。)本使此次之措置,超越政治上之趣旨,即此等諸氏所受之保護,決非基于附屬政派之如何,而予以特別待遇,恰以該氏等不屬于政派之故,是以本使館不得拒絕收容。本使并信貴部對于此等衷意,必有所諒解也。八月九日。”
外交部接到日使復文,又致書日使云“敝國政府不能承認貴使本月九日通告之件,至為抑歉。刻敝國政府,正從事調查各罪犯之罪狀,一俟竣事,即將其犯罪證據,通知貴使,請求引渡,并希望貴使勿令諸犯逃逸,或遷移他處藏匿為荷。”
日使得書,復詞拒絕“貴總長答復敝使本月九日關于收容徐樹錚等于帝國使署兵營之通告回文,業已領悉,……惟貴國大總統頒發捕拿該犯等之命令,系以政治為根據,故敝使署即視為政治犯而容納保護之。敝使并聲明無論彼等將受何等刑事罪名之控訴,敝使不能承認貴總長所請,將彼等引渡也。”
徐樹錚在日本兵營里共住了三個月,后來由日本在天津的駐屯軍司令小野寺幫他逃走。據說小徐化裝成一個日本女人,裝進一只柳條箱內,由一個日本軍官帶進火車里一間頭等車廂赴天津。幫助徐脫逃的小野寺對外聲稱完全是個人的行為,不過不久,他便因此事被調回國。后來作了國會議員。
十一月十六日,日本公使小幡正式照會北京外交部,徐樹錚已從日本兵營逃走。
這時小徐已安抵上海,住進英租界麥根路一所洋房內,這所房子是盧永祥部下師長陳樂山的。
這時的吳佩孚吳秀才,已經成了最出風頭的人物。他從衡陽撤軍起,其一舉一動便受人關注。八月一日他又出言驚人,提議召開國民大會。
同時還草定了關于大會的八條大綱
(一)定名。為國民大會。
(二)性質。由國民自行招集,不得用官署監督,以免官僚政客操縱把持。
(三)宗旨。取國民自決主義,凡統一善后,及制定憲法與修正選舉方法及一切重大問題,均由國民解決,地方不得借口破壞。
(四)會員。由全國各縣農工商會各會各舉一人為初選,所舉之人不必以各本會為限。如無農工商會,寧缺勿濫。再由全省合選五分之一為復選。俟各省復選完竣,齊集天津或上海,成立開會。
(五)監督。由省縣農工商學各會長,互相監督,官府不得干涉。
(六)事務所。先由各省農工商學總會公同組織,為該省總事務所,再由總事務所電知各縣農工商學各會,克日成立各縣事務所。辦事細則,由該所自訂。
(七)經費。由各省縣自治經費項下開支。
(八)期限。以三個月內成立開會,限六個月將第三條所列諸項議決公布,即行閉會。并主張將南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