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試,劫運難消。兢惕憂戚,衰頹益甚,茹荼集蓼,莫喻此衷。頃閱孫傳芳勘電所陳,忠言快論,實獲我心。果能如此進行,使億眾一心,悉除逆詐,免斯民涂炭之苦,躋國家磐石之安,政治修明,日臻強盛,鄙人雖居草野,得以余年而享太平,其樂無窮,勝于今日十倍。況斡旋運數,挽濟危亡,本系鄙人初意,鄙人力不能逮,群賢協謀以成其意,更屬求之而不得之舉。一有合宜辦法,便即束身而退,決無希戀。先布區區,敬候明教。”
徐世昌比袁世凱當年高明了一點,不像袁用咬牙切齒的態度對待陳宦的勸退電,可是徐所謂的“一有合宜辦法”也與袁所耍的“籌商善后”手法異曲同工,無非是拖延時間,等待新的變局。
徐不如袁之處,袁在最后,雖然眾叛親離,但還有幾個死黨,而徐世昌在這個時候,卻沒有一個人支持他。
五月二十日,舊國會籌備處在天津發出通電,定于六月一日“依法”自行集會。二十八日,曹錕、吳佩孚聯名回電表示贊成。
徐世昌還想做最后努力,挽救他自己的垂危命運,他去拜訪王士珍,請他出面組閣。同樣是老油條的這個北洋元老,當然不會在這敏感時期,出來趟渾水。
徐世昌隨后任命董康兼署財政總長,高恩洪署理交通總長,派彭壽莘為第十五師師長,改任張錫元為察哈爾都統。
徐這些做法,都是根據曹吳的意見發表的,也就是愿居總統之名,一切唯曹吳之命是從的具體表現。然而曹吳并不為所動。
六月一日,舊國會議員以吳景濂和王家襄為首,共有二百零三人聯名發表通電,指責徐世昌為非法總統。
電云“民國憲法未成以前,國家根本組織,厥惟《臨時約法》。大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則六年六月十二日解散參眾兩院之令,當然無效。又查《臨時約法》第二十八條,參議院以國會成立之日解散,其職權由國會行之,則國會成立以后,不容再有參議院發生,亦無疑義。乃兩院既經非法解散,旋又組織參議院,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國會,以及同年之非法大總統,選舉會。
“徐世昌之任大總統,既系選自非法,大總統選舉會顯屬篡竊行為,應即宣告無效。自今日始,應由國會完全行使職權,再由合法大總統依法組織政府,護法大業,亦已告成。其西南各省,因護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別組織,自應于此終結。至徐世昌竊位數年,禍國殃民,障礙統一,不忠共和,黷貨營私,種種罪惡,舉國痛心,更無俟同人等一一列舉也。六載分崩,擾攘不止,撥亂反正,惟此一途。凡我國人,同此心理,特此宣言。”
天下事就是這么可笑,從前痛斥國會為暴民專政機關,要挾北京政府迅予解散的北洋軍人們,現在卻也都變成了舊國會的擁護者,歡呼“法統重光”。
六月二日,吳佩孚的駐京代表錢少卿一連打了好幾次電話到總統府,問總統何時離開北京?徐世昌正在設宴招待回國不久的顧維鈞。席散后,才宣布辭職。
文云“查大總統選舉法第五條內載‘大總統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以副總統代理之。’又載‘副總統同時缺位時,由國務院攝行其職務’,各等語,本大總統現在因病,宣告辭職,依法應由國務院攝行職務”。
當徐世昌宣布辭職出京后,六月二日,北京國務院也發表一道院令。
令云“本日徐大總統宣告辭職,由國務院依法攝行職務,所有各官署公務,均仍照常進行。京師地方,治安關系重要,應由京畿衛戍總司令督同步軍統領、京兆尹、警察總監妥慎辦理,此令。”
同時又由全體國務員聯名發表通電,由周自齊領銜“自齊等遭逢世變,權領部曹,謹舉此權奉還國會,用尊法統,暫以國民資格維持一切,聽候接收”。
由于總統已是非法產生,因此內閣地位也是非法的,所以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