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物證?”
宋提刑一看,頂頭上司來了。
“騰大人,并無人證物證,但是下官推測的沒有破綻。”宋提刑說。
滕知府怒道“瞎胡鬧,你是堂堂大宋提刑官,在明知道沒有認證沒有物證的情況下,絕對不可以擅用大刑,為何如此草率。明天你宋提刑的大名就要火遍全城了。”
宋提刑其實考慮過很多的,張三不過一個潑皮,新晉的暴發戶,沒什么后臺,甚至弄死了也不會有人為他出頭,所以他才敢在張三明明有不在場證據的時候擅自用大刑。
宋提刑無話可說,他做的事情的確不符合規定,什么都符合規矩能辦成什么事情?
“再給下官一天的時間,我一定把這件事情調查清楚。”
“還一天,一刻鐘都不行,滿京城人都在指責本官?!?
原來三百輛驢車正在城里大街小巷的空跑呢,上面寫著提刑官衙門,徇私枉法,擅用大刑。求開封府滕大人為民做主。
東京城多大點地方,三百輛驢車撒開了,滿京城的人都知道了,京城什么地方,明天天子都知道了。
底層百姓平日里受夠了欺凌,現在有人挑頭出來,也跟著起哄。
漸漸的從三百人,發展到三四千人之多。
車夫們聚集在府衙門前,跪地不起,找騰知府告狀。
騰知府的壓力可想而知。
北宋言風畢竟開放,第二天就有御史上書,在朝堂之上把宋提刑官給告了。
這一下打到了宋提刑的軟肋上了,按照大宋律,用大刑必須是在證人、證物齊全,缺少犯人口供的情況下使用。
現在宋提刑相當于隨便抓了個人,帶到衙門就用大刑。
而且張三有不在場的證明。
細查之下,這案件就不是瑕疵的問題了,而是程序徹底錯了。
應該是先找證據,再用刑,而不是先用刑再找證據。
朝堂之上,從來都是兩個陣營很掐,宋提刑就成了軟肋,貶官巴中府。
雖然是同級調動,但是差別就大了。
一來二去,火燒九里亭的案子就成了懸案,再沒人調查。
小毛驢車行趁著紫光車元氣大傷的時候,快速擴張,把原本屬于紫光車行的鐺鐺車的生意搶了過來。
所謂鐺鐺車,是只固定線路的大騾子拉著的大號的馬車,上車就是兩文錢。
因為騾子塊頭大,車也大,擔心撞人,就在騾子脖子上掛鈴鐺,走到哪里鐺鐺響,提醒來往人口讓路。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