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庭出來以后,我就跟著顧律師一起到他的律師事務所,來商量這個案子。到了那里,我們都坐下以后,我就問顧律師:“顧律師,你說現在怎么辦呢?你看張玲玲提供了這么多的東西,又不承認錢是張旭出的了。我們要怎么辦呢?“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到蓋房子的錢,只要我們能提供蓋房子的錢就可以。“
“可是,怎么提供呀?那七萬五,他們也不承認,那四萬塊錢也說沒有用到蓋房子上。張旭存到他姐姐名下多少錢我也不知道。”聽到律師說要提供蓋房子錢財的來源我就有點急了。“先別急,我先算算”顧律師說著就把張玲玲提供的那一大堆轉帳記錄都拿了過來,開始一張一張的看,我一看這么多的東西,頭都痛。看到顧律師一點一點的對著賬目。我有些感動,也有些于心不忍的說:“顧律師,您辛苦了,要是官司贏了,我再多給你兩千,讓你湊上一萬。”其實事后想想,我花的都是冤枉錢。這個官司是最簡單不過的官司。只要能證明房子是我們婚姻存續期間蓋的,就有我的一半。而張旭最開始已經承認了房子是他蓋的。就足夠了
其實我多少也懂一點。因為我特意的買了一本婚姻法的書看,現學現賣也差不多了。可是當局者迷。被張玲玲的律師提供的一堆假帳,再加上顧律師那一副認真為難的樣子忽悠住了。以為有多難。
顧律師見我如此說,就對我說:“你放心吧,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幫你打贏這個官司的。”
“太謝謝您了。”我非常感激的說。
這時候顧律師又對我說,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去銀行調取張旭的提款記錄,要不然你沒有聽張旭的律師說他們不承認這個錢是張旭取的嗎?““可是以前離婚的時候張旭已經承認了。“我說。
“現在人家不承認了呀。所以你得去銀行提取證據,看到底是誰簽的字。要不然,你就報警也行。”
報警這條途徑我是不贊成的,我總怕這件事會讓他坐牢,我再恨他,但是畢竟在一起生活這么長時間,我做不到那么狠心。盡管他對我夠狠心。
“報警他會坐牢嗎?”我有些擔心的問顧律師。
“不會。你先上銀行調一下再說,看看具體情況。然后我再好好的對對這個帳,看能不能對上。”顧律師建議。“行,那我就先去銀行。除了這個,我還要找什么證據?”我問顧律師。
“你就先去調取這個吧,別的你調不了,我得申請法院去調取。”
申請法院調取什么呢?“我又問。
“我得申請她們調取張旭的工資單。知道他的工資收入,然后再看看他的工資去向就可以了。張玲玲的錢一定是張旭提前給她的。所以能調取到他工資的去向,那不就都出來了嗎?對了,你認識不認識張旭的單位?“
“認識呀。”“既然認識,你就先看看他的單位在什么位置,你得把方位提供出來,才能讓法院去調取。”
“行,這個沒有問題。等我去完了銀行我就去張旭的單位。我把他們單位的名稱用手機照下來,回來告訴你就行了。”
“還有,就是張旭有沒有寫建房申請?”
“應該是有吧。現在建房不都是要申請的嗎?而且我曾經聽到張旭對我說過,說這個房子雖然說是他申請的,但是是以他閨女的名義蓋的。這句話的意思不還是這個房子有申請的嗎?”
“嗯,那我就再寫個申請讓法院去調取。”顧律師說。“行,那你就寫吧,寫完了我給法院送去。”我著急的說。見我如此說,顧律師就趕緊寫申請。一下子寫了好幾個申請交到我的手上。
本來顧律師總去法院,他是可以帶去的。可是一是我著急,二是想著又不遠,我自己送去也放心,送去了以后,我再去調別的也來得及。
等我到了法院,找到了我們的主審法官把申請交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