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開庭的日子到了。我和顧律師到的時候已經快要到時間了,可是對方卻沒有到。這讓我有些意外,第一次開庭的時候他們來得那樣早,這一次是怎么了?
沒有到時間,我們仍然是在外面的椅子上坐等著。等到了時間,法官叫我們進去,我正想往屋子里走的時候,對方的律師才走過來,而且是一個人來的,張玲玲并沒有來。我有點不解,為什么張玲玲不來呢?她這么看中這個房子,不惜逼迫她爸爸張旭離婚也要達到目的,如今她怎么會放心讓代理人一個人過來呢?
因為是一個人過來,她的律師顯得有些孤單。甚至我覺得他有點小心翼翼的。不像是第一次和張玲玲一起來的時候顯得那么意氣風發的。大概是因為和張玲玲一起做偽證有點心虛吧?張玲玲在身邊還能壯壯膽。現在一個人過來好像有點擔心什么一樣。
我知道張玲玲出示的那些偽造的證據應該都是經過他的指點才做的。要不然張玲玲應該想不到這些,如果她要是能想到的話,應該早就交上去了。
他走到我身邊意外的和我點了點頭,算是打招呼。可是我并沒有理他。我知道這樣做不太禮貌,但是禮貌要看給誰的。在我看來這應該是個很有前途的年輕人,應該是參加工作不長時間,因為看他的長相不過二十幾歲的樣子,按照年齡應該工作不會太久的。
可是就是這樣一個看來很有前途的年輕人,卻是為了錢做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為虎作倀的幫助張玲玲來偽造證據,掙著這個昧著良心的錢。如果他哪一天要是成為了名律師,不知道會害多少人,看來壞人的文化程度越高,越有能力,那么他們的危害也就越大。
見我并沒有回應他的招呼,他也有些訕訕的,就直接進了屋子。
和第一次開庭一樣,我們都各就各位的坐好了,就等著法官問話。我已經把該交上的證據都交上了。
法官直接問我“楊文麗,你還堅持主張你的兩間半嗎?”
“是的,我回答。”
“那半間房子怎么住呀?”法官問。
“如果張旭要是同意調解的話,我多給他半間,我要兩間就行。”其實本來我的心里也沒有想著一定要兩間半。我是只要有住的地方就行,哪怕是能給我一間我也就不想再糾纏這樣的事了。這兩年來我除了法院就是醫院的跑,無論在身體上還是在精神方面我都是疲憊不堪了。
法官就又問張玲玲的代理人“你們是什么意思?”
“我堅持這五間房子歸張玲玲所有,因為無論從出資還是簽合同都是我的當事人張玲玲在參與,這個房子與紀文麗沒有一點關系。”張玲玲的律師說話很堅決。看他一副成竹在胸的樣子,不知道又有什么新花招了。
法官又問“你是說這個房子和張旭也沒有關系嗎?張旭是不是也放棄了這個房子所擁有的份額?”
“是的,張旭不主張這個房子的份額。”張玲玲的律師說。其實他說了這句話,如果我明白,或者是我的律師一心一意的為我打官司的話。那么他直接就可以把這五間房子全部爭取到我的手里。因為只有我和張旭才擁有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張旭要是不主張的話,那就是我一個人的。況且張旭在離婚之間偽造證據,企圖轉移財產,按理所是應該少分或者是不分的。
可是我的律師卻什么都沒有說,這么簡單的道理他做為一個律師,而且是一個老律師,他不可能是不知道的。
“我們今天還有一個證人要出庭。”張玲玲的律師又說,
“是誰要出庭作證?”法官又問。
“是張玲玲的媽媽趙燕。”張玲玲的代理人說“她現在就在外面等著。”
“那就讓她進來吧。”這句話說完了以后,張玲玲的律師就開門叫進來一個中年女人。
我一看是一個五十左右歲的女人,長得很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