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點是恒定稅賦,田賦十稅一,軍政府承諾永不加賦,并且永遠不在田賦里攤派任何苛捐雜稅。
在陳遜看來,直接增加田賦是一種非常簡單粗暴的增加財政收入的辦法。
增加財政收入的辦法有很多,方式也有很多。
就像后世的公路養路費,是一種針對汽車的稅收。剛開始是直接向汽車征收,新車首次養路費從登記日期到月底收繳,次月以后按月計征。
這就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收稅方式。
有人買車跑的少,有人跑得多,同樣重量的車子卻要交同樣數額的稅費。很明顯,跑的少的車子對公路的損傷比跑的多的少,很不公平。
之后國家將公路養路費取消,并入燃油中,換了個名字“燃油附加稅”,直接向成品油征稅。
這樣對汽車司機來說,就好像少了一個稅種,其實每次加油都在交“公路養路費”。
這種例子非常多。
后世一個公民,明面上,日常只會在領工資的時候交一種個人所得稅,有些人工資低,連個人所得稅都不用交。其實實際上,公民每時每刻都在繳稅。
吃飯、喝水、走路、穿衣、睡覺、游玩等等,就連坐在大街上發呆,都在無時無刻的產生稅收。
因為你呼吸的空氣中,都有治理霧霾產業所產生的稅收。
放到現在,陳遜完全可以將稅收添加到百姓日常生活的各種必須品中。
比如食鹽、酒醋、布匹、刀叉、農具、房屋等等,完全沒必要緊盯著土地里產出的那一點糧食。
而且除了征稅,還可以通過軍政府直接壟斷一些產業,產生巨額利潤充實財政,比如冶鐵業、金銀銅鐵鑄幣、銀行業、造船業等等。
憑借領先世界一千年的見識,想要賺錢太容易了。
這次《土地法》中除了恒定田賦之外,還恒定了地租上限,那就是地主對佃農的地租不得超過全年收獲的三成。
按照計算,種地一年的收獲中,種子、人力等耕作成本一般只占收獲的兩成左右,無地農民再交最高三成地租,加上土地法規定田賦只能由地主交,不得加派給佃戶。
這樣以來,佃戶還能剩五成收獲。
富不了,也餓不死。
陳遜在《土地法》中并不禁止土地兼并,因為在機械化種植后,集中的土地反而更有效率,生產耕種成本更低。
這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是好事。
至于說,地主不按照《土地法》規定執行,那既然叫法,不執行自然就違法了,違法就得被懲罰,到時候就好辦多了。
第三點是規定地主必須將自己所擁有土地的最少一半用來種糧食。
這是為了保證糧食的安全紅線。
關于這點是因為陳遜聽過兩個典故,一個發生在后世,一個發生在春秋時期。
發生在后世的典故叫做“羊吃人”,十五世紀,英國除了一些公有地之外,每一塊土地早都有了自己的主人,但是卻出現了重新圈占土地的情況。
在那個時代,英國的生產主要以農業為主,紡織業在人們的生活中,是個不起眼的行業。
但隨著新航路的發現,國際間貿易急劇擴大,歐洲大陸的西北角地區,毛紡織業突然繁盛起來,而位于它附近的英國也被帶動起來。
毛紡織業的迅猛發展,使得羊毛的需求量逐漸增大,市場上的羊毛價格開始猛漲。英國本來是一個傳統的養羊大國,這時除了滿足國內的需要外,還要滿足國外的羊毛需要。
因此,養羊業與農業相比,就變得越來越有利可圖。
理所當然的,一些有錢的貴族開始投資養羊業。
養羊需要大片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