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只是小門店,卻是我們這座城市的老字號。
我爸爸從小就開始吃,我也愛吃,穆安安也愛吃……大半個城市的人都愛吃,每天早晨都排著長隊。
以前我真的很蠢,覺得它很好吃,因為聽說fh很忙,經常干通宵,就總是買來送去繁華的公司,托當時的技術官林先生幫忙轉交給他。
事實證明,我真的是一個白癡,居然想到用油條向男人示好。
我之所以最終意識到了這一點,是在跟繁華正式交往后。
那天我又買了油條送去他公司,他接待我時態度還好,卻在我將油條交給他時,頃刻間便露出了鮮明的厭惡。
平時我去找他時,他至少會陪我坐一會兒,聊幾句。
但那天他聊了沒兩句就說有事要忙,我走到電梯口時,那位說過我壞話的秘書小姐追了出來,把裝著油條豆漿的袋子還給了我。
想起這些,我說“我也忘了。”
繁華定定地看了我幾秒,說“那現在是我的了。”
二十分鐘后,我和繁華一起坐在了油條店里。
店里重新裝修了,門口上“老王家”三個燙金大字遒勁有力,干凈利落。
雖然已經不接待客人了,但門口仍時不時有人來問,然后失望地離開。
屋里也只有我們這一桌,附近還站了個端莊的服務員。
一切都不再是我最喜歡的樣子了,雖然油條還是老王炸的,但吃在嘴里的味道都不同了。
吃了一小會兒,繁華忽然開了口“味道果然不錯。”
我問“你沒吃過就盤下來了嗎?”
“你說很好吃啊,打開時候滿屋子都是香氣。”繁華說到這兒,微微一笑,“有一次路過才知道要排那么久的隊,就干脆盤下來了。”
原來如此。
我沒說話,低頭小口咬著油條。
沉默半晌,耳邊又傳來繁華的聲音“但后來你沒再來過了。”
我說“那天之后我就沒再來過了。”
他問“因為我?”
那天之后,我只要看見油條,就能想起繁華當時厭惡的神情。
好像我拿來的是什么惡心的臟東西。
但這并不是因為他。
我說“那時是我做的不好。”
他還是沒說話,只是看著我。
我放下油條,抬起頭,說“我姐姐也說是我做的不對,又不是小孩子,哪有給人家送這種東西的……”
這話是真的,我也沒必要在這個問題上說謊。
若我還能活著,我一定不會再給任何男人送這種廉價幼稚的玩意兒了。
我會送他們領帶、手表、手包……
不,我什么都不要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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