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開始流行的那種連體烏錘甲,而是把褪裙和前襟拆分開,而且并非是綴疊甲那般有著層列排序的紋路,純色一水下來,不過防御力上有所下降。
換來的便是外觀上更加好看,尤其是在甲胄的后背處磨了一道暗紅色的圖像紋路。
圖是鸞鳳,張開的翅膀恰好順著肩甲至大臂,張開胳膊的時候,宛若鳳凰展翅。
追求好看而犧牲掉一部分的防御力,這是駱永勝要求的。
“甲胄給誰穿的,軍人,軍人就得打仗,會流血和死亡,所以必須招募熱血少年郎,軍裝必須好看,穿到身上之后,哪怕是個駝子也會不自然的挺直脊梁,做到這一步才叫成功,才能夠好的起到宣傳作用。”
烏錘連身甲哪里好看,駱永勝每次看到侯秉忠著甲后佩戴兜鍪、披膊,都感覺后者像是一只穿山甲,或者一個灰溜溜的蠶蛹,兼之侯秉忠膚色又黑,那便更沒法欣賞了。
另外烏錘甲還有一個弊端,那便是重。
全甲重逾五十四斤(宋斤),這穿在身上還得了?
即使簡化后的步兵甲,也足足有四十斤重,這還只是普通兵種穿的,若是負責壓陣的長槍兵和盾牌手,光一身甲胄就有六十四到七十斤之重。
非大力士和生軍穿到身上怕是連路走不動。
其目的就是以犧牲機動力換取防御力來對付金遼的騎兵。
你有鐵浮屠,我有重甲步兵,一遭碰撞便如驚濤拍浪。
我不好受,你也別想舒服。
要感謝大宋朝高度發達的國家財富,使得這種花銷不菲的步兵全身鎧甲竟然在大宋近八十萬中央禁軍的占比量達到驚人的近七成,而到了南宋年間,又進一步提高到八成。
可以說除了火頭軍、后勤運糧隊、廂軍之外,大宋朝正規部隊已經可以實現全員著全甲的盛況。
而此刻駱永勝等人身上穿的被命名為‘烙鳳甲’的盔甲僅不過三十二斤,輕便了將近一半。
如果去掉鳳翅兜鍪、披膊和面甲,那便只剩下二十八斤了。
甲名烙鳳,軍名永勝。
這支隊伍,從內而外滿滿全是駱永勝的個人印記。
“去吧?!?
看著眼前四個著甲整齊后英姿颯爽的健兒,駱永勝大手一揮“我在這等你們的捷報?!?
四人齊齊抱拳,肅聲應下。
“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