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上到達官貴人,下到普通百姓沒有人會相信律法,相比律法他們更相信人,這也是古人對清官那么追捧。
因為他們相信同樣的一個案子,不同的人判決結果是不同的,大戶們并不是沒有看到稅務所所發(fā)出的催繳通告,而是他們對這通告上所寫的條款嗤之以鼻。
在他們看來,這些警告就是嚇唬人,他們可是大明朝的讀書人,是大明的棟梁之才,官府動他們就不怕激起讀書人的憤慨嗎?
可是沒想到,新政下的政法系統(tǒng)官員根本就不慣著他們的毛病,在大理寺傳票送到各家大戶的手里,若是不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大理寺受審,就會以抗稅的名義提起訴訟。
要知道在《大明律》中抗稅也是犯法行為,更何況新的刑法修訂,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拒絕納稅的行為屬于刑事犯罪。
大戶們覺得稅務所隔幾天送一張紙,要求他們簽字,過段時間大理寺又送來一張紙讓他們簽字,這就是在嚇唬人。
正是這種無知者無畏的心態(tài),讓這些大戶一步步的踏入新政官員為他們準備的牢籠。當他們聽到被判處三個月到三年不等的勞動改造的判決的時候,才紛紛開始后悔求饒。
可是在事實面前他們又無可辯駁,所有的簽字都是她們自己簽的,沒有任何人逼迫他們,現(xiàn)在后悔已經(jīng)晚了。
不過士紳大戶們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的官府竟然沒有抄家,而是按照他們該繳納的賦稅在加上根據(jù)拖欠稅賦的時間進行相應的加征處罰。
一系列的操作下來,蘇州的士紳大戶老實下來,在沒有了明面上的反對聲音。
緊接著就是對清查出的無主土地進行拍賣,而且是以一千畝為一個地塊的整體拍賣。這樣的土地政策讓大戶人家如同嗅到血腥的鯊魚,蜂擁而來。
這些大戶人家的家主哪個不是人精,如今的大明剛剛立國七十年不到,整個社會的精神還是積極向上的。新政釋放出了一個明顯的信號,那就是朝廷并不反對土地兼并,前提是要合法兼并,并且不能偷逃賦稅。
江南的有錢人家可不止士紳,還是為數(shù)不少的商人,商人是士紳大戶之外最有錢的一個群體。商人雖然依靠貿(mào)易獲得了不菲的利潤,但是他沒卻是最沒有安全感的一群人。
商人手中有錢卻地位低下,他沒最大的目標就是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在另一個時空商人通過官商勾結成功走上到政治舞臺的前臺。
大明中后期的好多名臣都是商賈子弟,這些人想要改變社會地位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家族中有讀書天賦的子弟成為農(nóng)戶子弟,通過家族中的錢財將子弟送進科場,一旦成功中舉,甚至是中了進士,那就成功晉升為士紳。
這樣一千畝的土地集中拍賣,而且還不允許賒欠,一下子能夠拿出幾萬兩銀子買地,除了士紳之外,只有商人能夠拿出這么多的錢。
江南乃是膏腴之地,這土地只要買到就算是賺了,土地在蘇州府農(nóng)林漁牧局掛牌拍賣,按照每畝三十兩銀幣的價格開始拍賣。
很快這些土地就被蘇州的豪強、商賈認購一空,在交完了購買土地的款項,重新訂立地契之后。正當這些購買了土地的豪強士紳做著發(fā)財?shù)拿缐舻臅r候,他們驚奇的發(fā)現(xiàn)原本種植這些土地的佃戶大多數(shù)被來自上海的工廠主給招募走了。
由于這些年皇帝推動的海外貿(mào)易興起,整個大明的工業(yè)產(chǎn)出就處在一個供不應求的狀態(tài)上,不說西洋的那些國家,就是大明的這些藩王就要吸收掉大量的工業(yè)產(chǎn)值。
可以說是大明的商品只要能夠生產(chǎn)出來,就能賣得出去。這個時候就是大明手工業(yè)的黃金時期,工廠主現(xiàn)在最犯愁的就是勞動力的不足,皇帝手中控制的流民不可能全部都給他們,還需要向海外輸送,支持殖民地的建設。
同時勞動力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