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初露, 早醒的緣一扒開草叢,尋覓可口的野菜。
松軟的小絨尾環在身上,縱使緣一穿著普通的袖袴, 也不會再感到寒冷。
不過, 還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間行走, 又總遇妖怪與惡鬼,就連火鼠裘也會沾點兒味道, 更何況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對了, 不知兄長需不需要新衣?他的紅楓衣也穿了許久。
緣一正想著采買衣服的事, 冥加倒是窩在絨尾中打了好幾個滾,聲音既是懷念也是愜意“啊, 原來殺生丸少爺的絨尾是這個觸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 也比老爺的絨尾軟乎多了,許是隨了凌月王。
“冥加爺爺沒有抱過兄長的尾巴嗎?”
“誰敢啊!”冥加嚷道, “會被殺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么好摸,我曾經也是追隨了老爺很長一段時間, 才得到抱尾巴的殊榮。”
“很難嗎?”緣一回憶道,“我跟著兄長離開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絨尾。”
冥加……
“那不一樣!”冥加堅定道, “少爺肯定是占了血緣和幼崽身份的便宜, 要不然,少爺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聲音。
冥加覺得很有必要給自家少爺講清楚“絨尾之于白犬的意義”,否則,傻孩子遇到一只陌生的白犬還上手摸了對方尾巴, 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爺,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么簡單,它象征的意義可多了。”冥加嘆道,“絨尾是白犬化為人形后掛在身上的尾巴, 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長度和力量、顏色與漂亮,都是白犬甄別另一只白犬各種狀態的標志。”
緣一提著小簍回程,專注地聽著。
“白色的絨尾象征著犬妖最純正的血統。”冥加道,“要是血脈不夠純正,絨尾上的雜毛也多,顏色也會有變化。有黑灰,有棕黃,但只要犬妖變成人形后有絨尾,就意味著實力不錯。”
“那些化形后沒有絨尾的犬妖,注定實力有限,一般充作兵役和仆從,有點本事的才能成為家臣。”
緣一不語,他作為半妖生下來,注定不會有尾巴。
也就是說按照白犬的階層劃分,他在兄長族里是最末位的“犬妖”,生來只能做雜役,未來一眼就能看到頭,難怪兄長的態度陰晴不定,看來……
兄長身為純血大妖,唯一的手足卻身處末位,是一件很傷面子和自尊的事吧?
“而且白犬尋找伴侶也要看絨尾。”冥加道,“他們雖然維持著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與血脈。絨尾作為露在外面的皮毛,能夠讓他們很快找到心儀的伴侶。”
簡言之,狗看狗,看的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脈純不純、力量有沒有。不像人類中的貴族,選擇伴侶時要挑太多除了人之外的東西。
“老爺的妻子——也就是殺生丸少爺的母親,能看上老爺便是因為他最強,絨尾也最漂亮。”
當年的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一眼看中了斗牙的血脈。不過她極為謹慎,并不覺得一條純白的絨尾能代表什么,而是放出話讓追求者內斗,誰贏了就是她的伴侶。
而那一日,老爺憑實力擊敗了所有對手,贏得了凌月王的青睞。
純血與純血的結合,再生下更強的純血是白犬的宿命。而從擁有十七道妖紋的殺生丸誕生起,斗牙王與凌月王的姻緣也逐漸走到了盡頭。
身為家臣,冥加不敢妄議兩位王的感情,他看不懂……
似乎有,又似乎沒有。
“……總之,少爺,白犬的絨尾很重要,不能亂摸。”冥加道,“殺生丸少爺不可能不在乎這個,你如今是幼崽,他不會計較,但等你成年的話,再摸他尾巴是會被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