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歡就這樣開啟了念經之旅。
這冥府的地界不小,每一片區域的鬼魂數量也不盡相同。任不歡最主要是挑選離自己較近、鬼魂數量較多的地段,這樣能省下很多時間。
匆匆兩年過去,這兩年下來讓任不歡度走的鬼魂也才破百萬,這數量聽著挺多,但是遠遠達不到任不歡的要求。因為孟婆說是要念經萬億遍,如果念經一遍可度一只鬼魂,那么他就要度走萬億只鬼魂才行,這業績要求也是夠變態的。
但是,自己又有什么辦法呢?
任不歡想不到其它的好辦法,只能繼續自己的念經之路。好在因為誦讀的次數多了,十分的熟悉經文,所以每次誦讀都能字正腔圓、一字不差并且速度不慢的完成,同時也在誦讀時感受到輪回之力,倒也不算是沒有收獲。
這一日,任不歡經過一個鬼魂數量極少的區域,但卻忍不住停下了腳步。
因為他看到了除了鬼魂和修士以外的生物:血人!
這些血人個頭很大,用現代尺寸看就是身高五米左右的巨人,而且全身上下全是血色,仿佛從血液中誕生一般,關鍵數量還很多,光是看到的就有上千個。
任不歡認出了這些巨人的身份:修羅族!
這兩年他也聽說了不少事情,說冥府有四大佬,即孟婆、閻王、修羅王和地藏王!而冥府卻只分兩大勢力,即森羅殿和修羅族!孟婆和地藏王都是單干,沒有組建勢力,然而同樣不敢小覷。
鬼差們還告誡碰到修羅族要小心,因為這些家伙很危險。
任不歡也沒有靠近,而是遠遠打量,看到這群血人在追殺鬼魂和修士,捉到之后就直接吞食,畫面頗為血腥。不過,他們本身就是從血液中誕生,所以這點血腥對他們來說也是灑灑水。
然后,他們理所當然的盯上了任不歡。
任不歡十分的無奈,他不過是停下來看了一眼,這群血人就把他當成了獵物,怪不得鬼差們說這些家伙危險,因為他們似乎除了吞食食物,好像智力很低,也不管你是什么人。
“嗬嗬嗬,兄弟們,沒想到還還有一個不錯的人族修士,正好飯后吃甜點!”
“嗬嗬,大哥說的沒錯,這甜點看起來挺美味!”
“嗬,甜點甜點,俺們要吃甜點!”
修羅族們盯著任不歡,那叫一個垂涎三百尺,把任不歡惡心得不要不要的。不過任不歡卻沒有逃離,而是站在原地看著向自己撲來的血人,到了一公里范圍后發動金手指:
(修羅族,元神初期)
(修羅族,元神初期)
(修羅族,元神初期)
......
這是連名字都沒有,除了種族和修為,金手指沒有其它任何情報。任不歡知道這不是金手指偷懶,而是修羅族很怪異,和其他生靈有本質上的不同。至于有什么不同,任不歡現在說不上來。
“雖然說讓我小心修羅族,但是他們主動盯上我了,還想要吃我,我反擊一下應該沒問題吧。當然,如果那個修羅王是個小心眼,那就算我自己倒霉。”
任不歡這樣想著,決定和沖過來的修羅族隊伍干一架。
自己現在可還是孟婆手下的打工仔,如今被人“欺負”到眼前了,哪里能無動于衷?到時候如果修羅王沒事找事,那么不介意召喚孟婆為自己作主,實在不行就找閻王幫忙,要知道閻王可是視修羅王為情敵啊!
所以,安全應該有保障。
眼看這群血人到了近處,任不歡不得不仰頭看他們,實在是他們長得太高大了。
“俗話說,抬頭不賤低頭賤,所以你們這群賤人可以去死了!”
任不歡呵呵一笑,以掌為斧舉起。
十三路開天斧法第五路,鎮空!
只見他伸手在身前一個橫斬,明明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