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有五個,全都是個子高大、肌肉鼓鼓,而且身穿獸皮,滿臉的兇悍之氣。
任不歡用金手指一看:
(公孫野,人族,男,300歲,元神初期。注:公孫部落勇士,為人急公好義,為人族強大事業殫精竭慮)
(公孫甲、公孫乙、公孫丙、公孫丁)
嗯,路人不配擁有名字!
任不歡心中吐槽一句,重點看“部落”二字,沒想到鯤鵬大陸的人族那么可憐,人家萬族都有城池,這里的人族卻還處在部落時期,恐怕這個公孫野也是部落少有的勇士吧。
公孫野拱手道:“道友好,我是公孫部落的公孫野,聽聞了你的事情,這才急忙趕來。道友可有愿去我們部落做客?”
一般的,陌生人這樣邀請十分突兀,但任不歡相信金手指的判斷。
不過他卻是說道:“我把龍象族的象悟打了,估計龍象族會找我報復,你真的要邀請我去你們部落做客?難道不怕我帶去災禍?”
公孫野拍拍結實的胸肌:“身為人族自然互幫互助,他們敢來,我們部落拼盡全力也會斗爭到底!”
任不歡心中暗暗點頭,雖然這邊人族的生存不好,但還是有志氣的。
于是他爽朗的笑道:“哈哈,既然如此,我便陪公孫大哥走一遭!”
公孫野也笑了:“哈哈哈,就該如此!請!”
接著,五人負責帶路,向著遠離孔雀城的原始森林飛身而去。五人的身法十分粗糙,但速度依舊很快,只是再快也快不過任不歡,任不歡也只是輕松的跟在后頭。公孫野一開始還擔憂的回頭,驚訝之后也就笑笑,倒是其他四人一臉的吃驚。
路程不短,飛了半日都還沒能趕到。
任不歡也不著急,默默的打量這原始森林,可以看到飛過的路線留有人類活動的痕跡,而離這條路線很遠的地方才有兇猛妖獸的氣息,看來是部落探索出的一條道路。
人族為何在如此危險的地方生存?
任不歡倒也很快想到,比起原始森林,森林外的萬族更加危險,所以人族寧愿縮在這樣的地方謀求發展,等待強大的一天。至于其他地方的人族如何,任不歡暫時是不知道的。
沒過去多久,前方就出現了一個木屋聚居的村子,應該就是公孫部落的。
不過此時的部落似乎出了事情,能夠看到部落的修士都站在石墻上,一個個拿著簡陋的法寶,警惕著什么。再看墻外,竟是一只只家貓大的飛蟻,只不到十只,就讓整個部落如臨大敵。
任不歡看得分明,最強的一只飛蟻不過妖將修為,其余都只是大妖。
人族部落這邊呢,只有一個老人是元嬰期,其他人都是金丹期,修為低、裝備差說的就是他們,但是沒有一個人害怕,而且眼中都視死如歸。不說別的,光是這股精氣神就讓任不歡點頭。
“智者,我們回來了!”
公孫野大喝一聲,直接飛身而上,舉著肉拳就開始和飛蟻搏斗。
因為公孫野修為更高,幾只飛蟻立刻被打得找不著北,部落的男子們也一陣陣的吶喊助威。
任不歡看得一臉無奈,實在是公孫野的搏斗手段太上不得臺面了。
鯤鵬大陸的同胞們,真不知道你們那么慘啊!
任不歡想了想,直接拋出下品先天靈寶一擊三叉戟:“公孫大哥,這個送你了,接著!”
公孫野下意識一接,東西入手后就是一喜,反手掃出一戟,把剛才還苦苦纏斗的飛蟻一掃而光。實在是公孫野的戰斗手段太差,和妖將、大妖這等妖獸戰斗都做不到秒殺,讓人忍不住可憐。
“哈哈,好戟!”
公孫野大贊,還沒來得及道謝,又聽到一陣嗡嗡聲,聲音大如雷鳴。再仔細一看,竟是一只牛犢大的飛蟻帶著幾百飛蟻大軍而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