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凌的遭遇陳牧并沒有經歷過。
兩百年前精靈還是稀缺資源,遠不像如今這般常見,很少會在市面上流通交易。
陳牧過去的精靈要么是自己打……收服的,要么就是憑戰功兌換的,誰也別想拿走。
不過在看到遠處在中場休息時間正和自家小太妹龍打打正歡的烈咬陸鯊后,陳牧忽然想到了一個安慰的方向。
“如果你覺得沒人在意你的賽場表現,那么為什么不多想想你的精靈呢?
如你所說這只烈咬陸鯊曾經被迫和你分離了很久,但她現在依然在無怨無悔的追隨你,不是嗎?”
在陳牧看來芳凌的心理問題說復雜很復雜,說簡單其實也簡單。
講白了就是從小被家里人霸凌久了,于是心態崩了擺爛了。
自己熱愛的競技無人在意,自己付出的努力被人輕飄飄的否定。
家里人只在乎他什么時候能用這張小白臉騙回來一個寧家的女兒,好讓家族的事業更上一層樓,于是他干脆躺平,放任寧雪越來越討厭自己。
這種心態是需要些改變的。
但陳牧沒打算不分青紅皂白的勸他大度。
未嘗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再說芳凌原不原諒他父母跟陳牧沒半毛錢關系,他只是希望這個隊友在賽場上能振作起來。
“當你覺得這個世上沒人在意你的追求時為什么不回頭看看你的精靈們呢?他們永遠是絕對信任你的不是嗎?”
對此芳凌苦笑了一下。
“哪有你說的那么輕松,我的所有精靈都是家里人出錢買的,他們為了讓我老實待在雪落星霜,甚至特意去給我的每只精靈都做了公正,明確所有權。
按照法理我現在的所有精靈都不屬于我,他們只是家里人按照契約暫時租給我使用罷了。”
還有這種操作?
陳牧驚了。
“那契約內容是?”
“當然是要我把寧霜或者寧雪娶回來,或者至少促成寧家和我家的外貿商務合作。
他們定的契約時限是五年,按照公正五年之內如果我做不到,精靈就得被他們全部收回。”
“嘶……”
陳牧倒吸一口涼氣。
這家人做的可真絕啊!
正因為知道芳凌熱愛精靈競技,所以才拿他最重視的精靈做要挾!
而芳凌不想被這樣擺布,又沒有能力掙脫,于是就只好擺爛了。
每天抱著一個保溫杯泡茶飲茶,守著一個飲水機無悲無喜……
宛如沒有了那種世俗的欲望。
一時間陳牧也不禁愣住了。
不過沉吟片刻之后,陳牧還是沒有放棄希望。
“你的所有精靈全部加起來一共多少錢?”
“當時簽契約的時候公正的金額是九千多萬,按購入價格算的,不到一億。”
陳牧摸了摸下巴——這么看來圓陸鯊還是比迷你龍便宜的,芳凌一共八只精靈加一起才九千萬,記得當初在青訓營的時候問過芳靈媛,她一只迷你龍就花了七千萬了。
可能是因為迷你龍主要棲息在深海,而圓陸鯊的產地在陸地上的緣故吧。
“你背的這個契約,如果違約了要成倍賠償嗎?”
“額,那倒不用。”
一聽這個陳牧頓時就不慌了。
“那你怕什么?”
“哈?”
“九千萬,拿一次冠軍差不多就能賺回來了吧?”
單純的冠軍獎金肯定沒這么多,但拿了冠軍后隨之而來的各種代言、廣告費以及獎勵的神奇糖果如果拿去賣掉,湊一湊一冠一億還是不難的。
精靈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