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廁中出來,羅蘭已是心急如焚。
他站在街邊,茫然地左右張望,希望能看到那幾個劫犯的蹤影。
但他注定失望,街上人來人往,沒有丁點兒異常狀況。
大白天,繁華的市場中,一個大活人竟然毫無聲息地被人劫走了,這實在是駭人聽聞!
羅蘭強自按捺住心中焦慮,仔細分析著當下狀況。
“都靈城西郊的人,大都認識莉莉,知道她是高階法師的侄女,所以沒人敢動她。而蘆葦市場卻不同,莉莉很少過來,是生面孔,而且她人漂亮,天然會得到更多人的關注。”
一個年輕漂亮的姑娘,無論走到哪里,都會是眾人視線的焦點,尤其容易引起男性的關注,這是常理。
羅蘭繼續分析。
“市場里人員混雜,什么人都有,但這里是都靈城,有法律,有衛兵,大白天地搶人,還沒有引起市場的騷動。如果是普通人臨時起意,絕對沒法做的這么干凈。極有可能,是熟悉市場情況的本地黑幫干的,而且還是熟手!”
抓住這個突破點,羅蘭繼續往下想。
“既然是地頭蛇干的,而我又不熟悉市場情況,靠我一個人肯定找不到人,必須找一個向導。找誰呢?”
“去找市場的巡邏守衛?不,這群家伙不靠譜,他們動作太慢了,根本來不及救人!”
“找導師嗎?導師對蘆葦市場的確很熟悉,但我從市場一路跑回去,至少要半小時,一來一去就是1個小時,這就錯過最佳救人時間了!”
人被劫走最后的1小時,劫犯還來不及將人轉移地太遠,是救人的黃金時間!
比如現在,距離莉莉被劫不過10分鐘。10分鐘里,劫犯就算乘坐快馬直線狂奔,最多也就跑出七八公里路,更不用說他們還帶著一個人,還要小心翼翼行動,不引起市場巡邏衛兵的關注了。
羅蘭知道,莉莉現在絕對還在蘆葦市場!
他必須馬上做出有效的營救行動,而不是浪費時間!
“對了,我現在去找肯斯特,他最近幾個月就住在蘆葦市場,對這一帶的地下勢力十分熟悉。”
這想法一出,羅蘭立即拔腿朝蘆葦市場西北側狂奔。
那里有一家叫‘光亮毛皮’的毛皮貿易商行,肯斯特就在那做護衛。
據肯斯特所說,那家商行販賣的毛皮,一大半走正規途徑,另一半則通過走私避稅,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帶。
商行的老板,黑白兩道都有關系。如果能聯系到商行老板,只要他愿意幫忙,那找回莉莉的可能性就會大上很多。
羅蘭拼命地跑,不到2分鐘,就跑到了商行門口。正巧,肯斯特就靠在商行門邊的廊柱上,一只手朝嘴里丟著山栗子。
肯斯特見到羅蘭,眼睛一亮,揮手打招呼“嘿~羅蘭,今天怎么想到過來找我?先說
好啊,我現在可沒錢還你。”
羅蘭沒空和他扯淡,氣喘吁吁地道“還個屁錢!是有要緊事,今天你一定要幫我個忙!”
肯斯特一見羅蘭這樣,神情一凜,他將手中山栗子扔了,站直身體,正色道“到底怎
么了?讓你這么的慌張!”
羅蘭立即將事情始末說了一遍,一句廢話沒有,前后花了不到10秒,說完后,他特意強調“莉莉是我導師的養女。如果她出事了,那我就徹底完了!”
肯斯特用力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大罵道“白天搶人,也只有地狼幫能干出這臟活!”
“地狼幫?”羅蘭心中一喜,他就怕沒有目標盲目亂找,現在有了目標,就有了行動的方向。
肯斯特點了下頭,對羅蘭道“你跟我來,我帶你去見我老板!”
他轉身大步走進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