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對于這個即將要上線的音樂軟件很重視啊,不僅花了一千多萬購買音樂版權,還真的準備把自己錄的歌放上去做宣傳。”
左蔓此時有些好奇的朝著林曉問道。
“算是吧。”林曉點頭應道。
“至于購買音樂版權,那目的可就多了,既是為了這款軟件,也是為了今后賺錢,而且還有其它好處,暫時我還沒有想到,但是應該還不少。”
其實林曉哪里是沒有想到,只是現在不好說而已,畢竟以后的事他現在要解釋起來有點費勁。
真到了后世,其實大家都知道互聯網產業不可避免的就是要和娛樂聯系有一起,“泛娛樂”這個概念前一世幾乎所有的互聯網巨頭都在布局,無論是企鵝、阿貍還是國外的谷歌、臉書等等,至于到了移動時代的短視頻平臺就更是如此了。
所以遲早要布局的話,晚布局不如早布局。
說起來,這階段的數字音樂版權是真的便宜,林曉只花了1200萬,就把華夏主流音樂公司的版權都拿到了手。
雖然接下來每年還要按照這個標準逐年遞增10%支付版權費,但是考慮到這可是20年的長約,林曉依然愿意出這個錢。
別的不說,他記得曾經看過一組數據,在官方頒布“版權令”之前,大概是2011年,百度簽約環球、華納、索泥三家唱片公司的音樂版權,一年總價不過3000萬,但隨后就開始翻幾番的漲。
在2013年后,官方開始聯合唱片公司音樂,而在2015年更是頒發了最嚴“版權令”,對于音樂平臺的盜版歌曲要求一律下線,隨即引來了數字音樂版權的漲價潮。
2017年達到頂峰,音樂平臺為了搶奪獨家授權,一張新發行專輯可以開出2000萬的報價。
從時間上來看這一切還很久遠,但是這一世,華夏互聯網因為自己的介入而改變,林曉也不確定版權令是否會提前到來。
在林曉看來,前一世華夏互聯網的發展其實是很畸形的,可謂是野蠻生長。
在很長的時間內,互聯網從業者沒有太多正版的概念,音樂、小說、電影……各種盜版遍地是。
當然,這也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大環境有關系。
而在電子商務領域,阿貍的網站上更是各種假貨橫行。
這一世如果有機會,林曉希望能夠從開始就讓互聯網的發展更規范一些,他會盡可能去推動做這些事,但具體能不能成功,他不好說。
但即便是按照前一世的時間,版權意識的覺醒要十幾年后,有20年的長約在手,林曉也覺得很賺了。
如果可以的話,林曉覺得再簽長一點都可以,不過唱片公司們也都聰明的很,不愿意簽得更長了。
之所以現在愿意簽這樣的合約,也是因為唱片公司們看到,現在這些歌曲在網絡上也是隨處可以下載,而亙古音樂愿意花錢買,還愿意每年漲價10%,他們也就抱著能賺一點是一點的想法簽了約。
亙古音樂,這是即將上線的音樂軟件的的名字。
林曉對于這個軟件的上線很重視,除了因為音樂版權在未來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還因這是旗下亙古網絡與亙古科技兩家公司的首次合作!
亙古音樂,將會是以亙古集團的名義推出上線的首款產品!
&nyer就是直接由亙古科技發布的,和gpod的發布是同一家公司。
而在華夏,林曉在考慮了一番后,選擇了由亙古網絡和亙古科技合作,兩家都能使用。
林曉購買音樂版權使用的也是亙古集團作為購買方,而并不是兩家公司當中的任何的一家,這也有自己的考慮。
首先,亙古音樂的歌曲需要支持亙古科技和亙古網絡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