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也習慣這種待遇。
此時的他喜笑顏開。
因為他在這場比賽得到了320積分。
是他有史以來得到最多積分的一場比賽。
積分累積的規則是按照上場時間來的。
范希這場比賽的統計上場時間是28分24秒鐘,但實際比賽時間超過了72分鐘,按照nba比賽每30分鐘得到40積分的規定。
他這場比賽就收獲80積分進賬。
同時,因為他最后時刻的準絕殺,同時解鎖‘壓哨絕殺’和‘力挽狂瀾’兩大勛章。
所以,加倍兩次,幾何倍增。
從80積分變成160積分,然后倍增成320積分。
“如果每場比賽都能這樣該有多好啊。”范希內心里這么想著。
這樣一來,說不定不用到季后賽,就能把《nba基本突破》給解鎖了。
范希對于實力的渴望已經達到40歲單身女人的級別。
不說坐地吸土,也是如狼似虎。
…
在前往邁阿密的飛機上,范希終于通過筆記本將長達46頁紙的合約確認。
這份合約是歐美頂級律師事務所外加華爾街頂尖會計事務所擬定的,雙方的團隊都錙銖必較,基本上摳不出任何字眼。
雙方簽訂的將是一份長達10年的合約。
但雙方,在第五年合約履行完畢時都擁有跳出合約的權力。
在前五年,范希每年固定的代言費用是60萬美金。同時,他將擁有斐樂為他開創的全新子品牌簽名鞋。
如果范希在賽季中,獲得最佳新秀、最佳新秀陣容、全明星陣容的任何一項,范希將自動獲得分成權。是球鞋利潤分成的百分之10。而且,特別注明:不得少于銷售額的百分之一點四。
在此基礎上,如果范希進入當賽季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球鞋利潤分成將以百分之十的比例向上提升,與此同時,范希方提出的不得低于銷售額的比例也將倍增成百分之二點八。
而在完成前兩者的前提上,率隊進入總決賽并且當選總決賽vp。球鞋利潤分成將再次倍增,球鞋利潤的分成將從百分之二十倍增到百分之四十。相對應的,范希方提出的底線也倍增成:分成不得低于銷售額的百分之五點六。
以銷售額一個億美金為例,只要范希進入全明星、然后進入常規賽最佳陣容、并且成為總決賽vp。他至少能得到560萬美金。
這三項的難度非常高,斐樂可以說是用心良苦。
但是,560萬美金的代言費用其實也非常高了。
與此同時,如果范希得到周最佳球員也能獎勵現金五萬美金,如果得到月最佳球員,則可以得到10萬美金。賽季助攻王、搶斷王、得分王、籃板王則獎勵20萬美金。
另外,得到全明星票王,獎勵30萬美金。在全明星賽上得到vp,獎勵10萬美金,在全明星周末得到任何一個分類獎項,比如扣籃王、三分王,也將獲得6萬美金的現金獎勵。
得到常規賽vp,獎勵100萬美金。
合同捏的非常細致。
最重要的是,在這份合約里。
有一個非常強勢的條款。
如果范希在前五年蟬聯總決賽vp或者蟬聯常規賽vp,他就有資格選擇跳出這份合約,提出成立正式獨立的品牌,成為股東,且此后所有年份的利潤分成都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的永久合約。
這份合約非常苛刻,非常有挑戰性。
從本質上來說,這是一份對賭合約。
斐樂拿出了命根子和范希對賭…當然,即便范希賭贏了,他們也不會虧,因為一旦范希達到那樣的高度,他們就算賺的少一點,也是很大的數量。
當然,范希這邊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