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艾德蒙撞破了那啥,倆人迅速分開,陳佳寧像受驚的狐貍慌張地起身,匆匆返回自己的臥室。
陳立東也坐起來,去拿茶幾上的水杯。
艾德蒙是被他召喚進來的,不用這樣的手段,他擔心自己會淪陷。
一夜無話,第二天艾德蒙跟陳立東說:“陳佳寧回燕京了,她讓我告訴你,她去銀監會跑辦余額寶的事情。”
陳立東點了點頭,然后長出一口氣走出別墅,忽然發現有兩只燕子飛來飛去,到八九了嗎?燕子已經回來了?下意識念出兩句詩:燕來巢我屋,我屋非高大......后邊的記不起來了,呵呵。
上午王嘉琪過來,匯報與華南商報訴訟的進展。
“抹黑他人”犯法嗎?依據相關法律,惡意辱罵詆毀別人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但是一般侵犯名譽權的行為,只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華南商報的態度是:我們承認報道失實,也愿意發文對這王翠萍的問題進行糾正,但不認為對東華和陳立東構成侮辱罪,那些懟人的話是王翠萍說的,報道只是描述了王翠萍的話而已。
關于趙偉花錢買消息的問題,華南商報認為那6000元是對王翠萍的救濟,而且是趙偉自己的行為,跟報社扯不上關系。
而且華南商報對濱海縣有關部門拘留趙偉的做法很不滿意,已經提出行政復議,并準備起訴有關部門執法犯法的行為。
陳立東聽完后,問王嘉琪:“看來從法律上還拿捏不了對方,你有什么辦法沒有?”
王嘉琪搖了搖頭說:“聽辦這個案子的同事說,華南商報向某些問題企業收取了大額廣告費,等同于敲詐勒索,可以從這些方面下手。
哦.....我們法務部有自己的職責,如果在經濟上對華南商報開展封鎖,請您安排別人操作。”
陳立東哈哈大笑:“你啊,真是個明白人。這樣,你別在這個案子里陷著,安排新人繼續跟對方打官司,總之小辮子要揪住不放,跟咱們碰瓷的就要不依不饒。
另外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是關于互聯網信息的。
我們東華算是最早辦網站的,東華網側重于專業,但它的論壇里經常雜七雜八的出現不正常的言論。
現在又開設了圍脖網,網友們違規言論和視頻會更加層出不窮。
我認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涉政、涉黃、涉黑的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否則我們也得被人揪辮子。
所以由你負責,專門組建我們東華的互聯網信息法律事務組,一方面幫助東華網和圍脖網的編輯人員審核把關,提出法律建議;另一方面還要幫李思遠應對網絡輿情帶來的法律訴訟,這種訴訟肯定會有,你要提早作出應對。
第三方面就是組織專業人員研究與互聯網有關的法制建設,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由我們倡導互聯網的新風正氣。”
王嘉琪頻頻點頭,把陳立東的交待記下來。
他屬于東華的年輕派,科班出身、碩士學歷,并正在讀法學博士。
他跟陳麗英、李思遠同期執掌集團的一個部門,但王嘉琪認為那倆人只是走了狗屎運,有些才不配位。
但他對陳立東這個師范畢業生卻非常敬畏,在見識過陳立東的一些手段后,對菩薩心腸、金剛手段有了更深的理解。
王嘉琪有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信仰,也懂得法律不是萬能的。比如,華南商報就在以“法無禁止”的名義胡作非為,他們給自己戴上無冕之王的光環,在曝光一些典型、拿到社會風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