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治天下比打天下更難!
自從舉起反旗的那天開始,朱皇帝就一直在琢磨著未來的方向,只是任憑朱皇帝絞盡了腦汁,卻找不到一個靠譜的方向。
無論是繼續像歷朝歷代一般沿用禮治還是像后世一樣完全推行法治,都不可取。
因為大明的情況跟歷朝歷代不同,跟后世的情況也有很大的不同。
從夏商周直到大清唱了涼涼的歷史長河中,中原堂口一直都是小農經濟為主體,雖然也存在各種工坊,但是在小農經濟為主體的前提下,工坊的發展其實是受到限制的,再怎么萌芽的那啥玩意它也僅僅只是萌芽。
而現在的大明卻是遍地工坊,不僅有朝廷掌握的五小工業等工坊,同時還有鹽、驛等其他行業,對于工人的需求量遠超歷朝歷代。
一個是小農經濟,一個是工業經濟,兩者不僅生產力的高低有所不同,就連其本質上也是大不相同,再繼續沿用舊有的禮治自然就是扯蛋。
像后世一樣完全推行法治呢?
也一樣是扯蛋。
再加上沒有經歷過八國蠻夷入寇也沒有經歷過倭奴入寇,反倒是大明在車翻了大清之后又不斷對外開拓,以致于天朝上國的思想和論調一直都存在。
想要在這種情況下全面推行法治,所要面對的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更關鍵的是,傳承幾千年的禮治也未必就全是糟粕而沒有好處。
事實上,很多禮治被打為糟粕的原因并不是因為其缺點,而是因為禮治跟生產力的發展產生了沖突。
舉個例子,大明現在各地都有一大堆工坊,這些工坊當中有的以男工為主,有的以女工為主,也有的是男工女工都要用陌生、適齡男女能夠接觸到的機會相對于沒有工坊的時候大大增加。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有男工和女工互相看對眼了,怎么辦?
禮治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法治則講究的是對單個自然人權利的保護——按照禮治,如果雙方當中有一方的父母不同意這門婚事,都意味著雙方之間得黃鋪子,而從法治的角度來講,自由戀愛本身就是自然人應有的權力。
是不是產生沖突了?
這還僅僅只是第一層的沖突。
接下來要面臨的就是第二層沖突——工坊主們會支持禮治還是法治?
這種事情其實想都不用想,工坊主們絕對會支持法治,他們甚至不惜跳起來用腳投票。
因為支持禮治就意味著要損失兩個工人,而支持法治則能在最大程度上保住兩個工人。
再然后就是第三層沖突——宗族與自然人之間的沖突。
這事兒其實是明擺著的,因為朱皇帝不可能強令取消或者消滅所有的宗族,哪怕朱皇帝可以強行以國法來代替宗權宗法,哪怕朱皇帝和朝堂諸公用盡手段誘使百姓們分家,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宗族在鄉里的話語權。
所以,宗族與自然人之間的沖突,其實就代表了宗權與國法之間的沖突。
按照傳統的宗權來講,未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就是私奔,無論男方女方都有過錯,倘若其中有一方已經有婚約在身那就更是不可饒恕的大錯,浸個豬籠自然也就成了理所應當的事情。
可是國法能這么規定么?
很明顯,國法根本就不可能這么規定,因為國法要維護的是天下的穩定,同時也要限制宗權以避免宗權對皇權和國法的侵蝕。
于是乎就有了第三層沖突。
這僅僅只是大明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沖突的冰山一角。
還有一個隱藏在冰山之下的問題顯然比這個問題更加讓人頭疼。
眾所周知,工業化的發展會提高生產力,生產力的提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