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廿九日,巳時。
李青凝帶著丫鬟前往郊外,尋找合適的風景作畫。
文破軍看著李青凝的身段和容貌,再也壓不住體內的欲火,帶著數名仆役尾隨李青凝,趁其不備,用特制的迷香將李青凝和會武藝的丫鬟迷暈,并用麻袋抓走了李青凝。
隨后文破軍將李青凝帶到了荒山之上,屏退仆役,欲行不軌之事。
而張三其實一早發現了文破軍的蹤跡,張三與文破軍早有仇怨,于是尾隨一路尾隨文破軍。
后文破軍為行茍且之事,讓仆從退下,張三便乘機靠近,一箭射殺了文破軍。
然后解開了李青凝手上捆綁束縛的絲帶,隨后帶著李青凝悄然離開。
平時文破軍也就是一炷香的時間就會完事,但是想到李青凝的美貌和文破軍所帶的虎狼之藥,文破軍的幾個親隨也沒有在意。
直到兩刻鐘之后,他們才反應過來,事情不對。
雖然文破軍今日帶了藥,但是自家少爺的水平幾個仆役還是知道的,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根本用不了這么長的時間,于是眾仆役立即上山尋找。
等到文破軍的仆役發現,已經過了大半個時辰的時間,文破軍的血液都已經凝固了。
趙家仆役隨即向京兆府報案。
左屯衛大將軍文頡唯一的兒子被人射殺,自然不可能善罷甘休,必須要致張三于死地。
而李澄光兵部侍郎,正統文官出身,看不上趙家。現在趙家的紈绔不僅想要對自己女兒下手,還要對自己女兒的恩人動手,這李澄光如何能忍,當即也親自出面。
這下兩邊就僵住了。
文頡認為,張三射殺其子,是故意殺人,論罪當誅。
但李澄光就有不同看法了,張三分明是見到文破軍欲行不軌之事,大義凜然,見義勇為,這樣的人不僅不該處罰,還應當予以嘉獎。
雙方針鋒相對,互不相容。
楊清源看完之后,沉默了片刻,這其實就是一個正當防衛的認定。
正當防衛的思想自古有之。
《尚書丶舜典》之中便有記載,《周律》有載: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
律法將以暴力侵犯他人財產和人身安全的視為盜賊,由于盜賊往往是“起于倉促,不殺之反為彼所傷”,因此規定面對橫行軍鄉邑的盜賊,防衛人殺之無罪。
律法不僅賦予“殺人而義”及對抗“賊盜”的人以無過當防衛權,對于對抗強暴的婦女及其家人,法律亦允許他們行使無過當防衛權。
本案爭議的焦點就在張三的殺人行為是否不義,是為了救人而殺人,還是為了私怨報復。
楊清源翻到張三的口供之處。
張三對殺人之事供認不諱,而且承認是主動殺人,在解開麻袋之前,并不知道袋中是個妙齡女子。
楊清源眉頭微皺,如此一來,事情便麻煩了,“童大人,這份供詞!”
童謹言判案多年,自然知道楊清源的意思,“楊大人,我為難就在此處,這案犯張三已經承認了自己不是為了救人,那就不是殺人而義,可他偏偏還就救下了李小姐!”
想到案件就頭疼,要是沒有文頡,童謹言可能就按照大義殺人判張三無罪了,但是現在文頡死了兒子,死死地盯著這個案子。
雖然文頡沒有實權在手,但是卻能直接上奏陛下。
“童大人,人犯是否帶來了!?”
楊清源思索片刻,決定再問一遍口供。
“我已經差人轉送到大理寺的監牢之中。”
“此案確實如童大人所言,紛繁復雜,就目前來看,倒是可以定一個大義殺人,但是具體的細節、證據、證詞,我還需重新審核一番。”
楊清源的心情,童謹言完全明白,這種案子處理起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