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大周律補錄》之中除了法定情形之外,尚有對于其余可以有主審官員或其他有管轄權(quán)的官員,可以酌定重審的情形。
但是李阿婆兒子,李守的案子,除了出于對李阿婆的同情之外,楊清源找不到重審的理由,甚至連他自己都沒法說服。
但凡案件有任一疑點,或者邏輯不通,證據(jù)不全的情況,楊清源都會贊同重審。
但是現(xiàn)在的情況,是李守一案,案情清楚,邏輯順暢,證據(jù)完備,若是這樣的案子也要重審,那么地方州縣的上報的案件無需重審的百不存一。
不能因為李阿婆愛子心切,進京上訴,就斷言案件的偵查審判有問題。
楊清源雖然沒有正面回答,但是卻給出了他的答案。
周帝沒有表態(tài),作為天子,他要廣泛地聽取臣子的意見,然后做出最后的決定。
反倒是刑部的左侍郎對楊清源的意見贊同不已。
“上位,臣同意楊大人之言!若是僅僅因為手持《大誥》敲響登聞鼓,就要重審此案,那么日后天下之人必將爭相效仿。即便案情沒有冤屈,鐵證如山,也來敲鼓,反正鼓響便可重審,那整個朝廷法度豈不是全亂套了!”
就在這位左侍郎以為自己特別懂楊清源的時候,卻被打臉了!
楊清源開口反對道,“下官倒不是擔心這一點,敲響登聞鼓者一旦無法查實上訴之事,便是庭杖八十,流放三千里,沒有多少人,會開此玩笑。”
楊清源反對的原因之一,也在于此。
若是現(xiàn)在裁定不再重審,那么以周帝的個性,加上楊清源求情,大概率是不會為難一個年逾花甲的老婦人的。
但是此案一旦開始重審,那么此事的性質(zhì)卻全然不同。
朝廷花費人力、物力重新審查此案,若是最后沒有查出問題,案件本身也并無冤情,那么在朝廷的眼中,不管李阿婆是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在戲弄朝廷,欺瞞天子。
到時候必將要會以誣告罪來懲處李阿婆,以此維護朝廷尊嚴。
庭杖八十和流放三千里是無論是哪個都不是李阿婆能受得住的!!
然李阿婆不罰,律法威嚴不正。
天下人皆以為朝廷可欺,到時將有更多人來敲響登聞鼓?!越級上訴的制度也會因此受到影響,嚴重者可能導致其崩潰!
故殺一人而威天下!
智者當為!
朝廷里都是明白人,到了那一天,絕對會毫不猶豫地行法以正律。
楊清源不愿李阿婆為了一點虛無縹緲的幻想,搭上自己的性命,但他卻不能直接出手干預,只能盡力阻止復查此案。
隨后楊清源繼續(xù)說道,“只是下官以為,朝廷自當依律辦事!即便已有公布天下的律例,那自然不能有違,不然對于朝廷的公信力有所損傷。李守一案,證據(jù)確鑿,若是重審,于律法不合。”
從外人的角度,楊清源現(xiàn)在就是在阻撓一個案件的重審。
但是實質(zhì)上,楊清源卻是想要救李阿婆一命。
此時的楊清源已經(jīng)察覺到了,天子已經(jīng)有了重審的意向。
“楊大人所言雖然有理,但是卻有失偏頗!”
大周噴子集團的領(lǐng)袖程青松開口了,“雖然此案不合重審的程序,但是那李唐氏乃是手持《大誥》敲響的登聞鼓,此乃太祖定下的規(guī)矩,為的就是給天下人一個檢舉揭發(fā)之權(quán),如今登聞鼓響,卻不重審此案,那置祖訓于何地?!”
“重審此案,不是因為此案真的存在什么問題,而是要以此告訴天下人,若有冤情,可手持《大誥》進京鳴冤,天子圣明,必會還冤者一個公道。”
對于程青松和周帝來說,這是一個贏得民心,樹立朝廷威嚴的絕好機會!
同時也能給天下的地方官敲響警鐘,太祖雖逝,祖訓仍在,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