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官制是相當復雜的。北宋政權雖然建立,但當時在南方和北方,還存在著南唐、吳越、漳泉、南漢、湖南、荊南、后蜀、北漢等八、九個割據政權。就是在北宋統治區域內,也還有不少節度使,他們既有土地,又有人民、甲兵和財富。在北宋中央政權中,還有一批在后周時同趙匡胤地位相當的禁軍將領,他們都手握重兵。趙匡胤是靠他們的支持才奪取后周政權的,但又害怕這些人也用同樣手段把自己搞掉。宋太祖和他的繼承者以及他們的主要謀士采取了一系列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措施,這一舉措也影響著南宋官制。宋代的中樞機構,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權者是“宰執”。所謂“宰執”,即宰相與執政之統稱。宋代的宰相稱中書門下平章事,副職稱參知政事。參知政事也稱為“執政”,這是趙匡胤為牽制宰相而設置的。據李燾《長編》卷5所記,宋太祖登位后,仍留用后周宰臣范質、王溥等為相,及范質等求退之后,雖以趙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但未行宰相署敕之事。當時有大臣認為宰相虛位,應以尚書省長官行宰相署敕之權,但有的大臣不同意,說平章事即宰相之任。那時加封為平章事者,還有多人,但都是在朝外的“使相”之類(宋制,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都稱為使相,但不預聞政事)。因此趙普獨擅宰相之權。宋太祖要給趙普設置一個副職,但想不出合適的名稱,便問翰林學士陶榖: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榖回答說,唐代曾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之稱。于是便以薛居正、呂余慶為參知政事。這是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時的事。當時設置的參知政事地位還很低,據《長編》卷5載:“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殿廷別設位于宰相后,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伴雜給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議事辦公的地方,參知政事連宰相的辦公廳都不能進,可見沒有多大權力。后來,宋太祖看到趙普為政專斷,為了加強對宰相的牽制,便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和職權。開寶六年(公元973年)詔薛居正、呂余慶與趙普“更知印擁班奏事”,以分其權。到了太宗時,又進一步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據《長編》卷37載: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詔曰:自今參知政事宜與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異位,宜合而為一。遇宰相、使相、親王得議軍國大政,并得升都堂。
都堂就是政事堂。參知政事原來與宰相在地位和職權上的差別,至此完全消除。這就形成了對宰相的有力牽制。所以宋代常以“宰執”并稱。參知政事一名雖沿自唐代,而唐代的參知政事并非常制,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職的,即稱為參知政事。也有稱為參預朝政,參議朝政。而宋代所設的參知政事,則成為宰相副職之定制。參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統治者削弱宰相之權,并使之與宰相互相牽制從而加強皇權的重要措施。
除宰相之外,尚有“平章軍國重事”一職。《宋史·職官志一》說,哲宗元祐中,置平章軍國重事,以文彥博、呂公著相繼任之。其位在宰相之上,專以處高德老臣,以示寵幸,五日或兩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政事堂)。但這一官職只是一種最高榮譽職位,并沒有多少“軍國重事”可管。南宋時,情況有些變化,寧宗開禧元年(公元1205年),韓侂胄任平章軍國重事,“所預者廣”,“所任者專”,獨擅朝政。理宗時,權奸賈似道也升任“太師,平章軍國重事”,竊位日久,恩寵日隆,位在丞相之上。于是,“平章軍國重事”便獨攬軍、政大權,出現了軍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則屈居于副職的地位。
三省六部制中,門下省:又稱“左省”。其長官名義上是門下侍中,但很少委任過,實際上有名無職。副長官是門下侍郎,另外又委派一名給事中任“判門下省事”真正掌管本省的職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