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現代足球一樣,陸垚在設計新蹴鞠大賽的規則時,將主要的犯規,也是列舉成了十多條。
首先就是手球,蹴鞠跟足球一樣,除門將在大禁區可以用邊線球外別的球員任何時刻能沒有拿手觸碰足球。
第二項便是越位,最簡單的就是進攻方拿球處在防守方最后一名球員身后,這時就越位了,不過如進攻方球員自己突破的話那么側不越位。進攻方傳球的一瞬間你前插拿到球則不越位,這個必須在傳球球員觸球的瞬間接球人不在最后一名防守者身后(可以平行)。射門球員射門被門將或防守球員擋出,但被進攻方另一個球員接到,如果這名球員在射門的瞬間站在最后一名防守球員身后則越位,如果后插上則不越位。如果a球員突破了最后一個后衛形成單刀,而已方另一個b球員也處在最后一個后衛身后,這個時候就要看b跑位了,如果b跑到了a前面,如果a傳那么就越位,因為這個時候最后一名防守球員是門將。
鏟球違規。身后鏟球,不應該管是故意還是不經意,身后放鏟是足球隊最高的違規,這也是足協為了更好地維護球員的最好是規章。正臉或側邊,鑒定是不是違規是看防守球員是不是鏟到球和主觀意識是不是奔著球去,如果是主觀性目地是放倒人或沒鏟到球而鏟到人側違規,有時候即便并不是向人去與此同時也鏟到球,但跳起降鏟或"亮鞋底子"裁判員還可以判斷違規,這也是為了更好地維護球員。
拉扯球員。進攻球員過掉防守球員而防守球員在后面拉扯衣服或身體其他部位則犯規,這里一般裁判會判定是否進攻有利,如防守球員對進攻球員的威脅不大或現在處于對進攻方有利的情況下裁判不會吹。
阻攔,一般全是進攻球員有益的進攻狀況下完人,球過去了但防守球員為了更好地禁止人以往用身體過別的方法造成進攻球員沒法進攻而判阻攔,這一非常少會吹,除非是是身體很強健的球員欺壓偏矮球員。
抬腿過高,球在空中球員用腳來傳球,但腳抬的相對高度超出加乳.房或肩膀而判抬腿過高。姿勢過大,這兒也是裁判員為了更好地維護球員而判斷的,姿勢不可以導致對別的球員有危害的姿勢。
界外球。發界外球要雙手護球過頭頂,在球沒低于額頭的同時把球拋除去,可以助跑,但雙腳不可離地。
撞擊門將,球半空中且門將能進攻球員與此同時爭球得話進攻球員不能用身體撞擊門將。九.拋球,發拋球要兩手護球過頭上,在球沒小于前額的一起把球拋去除,能夠跳遠技巧,但兩腳不能離地。
拖時間,這兒就是指戰況領跑一方門將遲遲不開球的狀況。
而這場比賽當中,曹誘的雄獅隊顯然就是在鏟球、拉扯和阻攔方面下了許多功夫,當然,以曹誘對于陸垚給到的文稿的研究,他將犯規控制在一個非常合理的尺度內,雖說每個球都是要吹響哨子給到對方任意球的機會,但是,這個犯規的尺度,通常都保持在給到黃牌范圍的邊緣,也就是說,可以給牌,也可以不給牌。
按照陸垚的設置,球員在不限于以下情況下會遭受黃牌警告:以口頭或動作對裁判的判決持異議;持續不斷地違犯或惡意犯規;阻礙球賽進行;拒絕遵守球例規定守方與角球或任意球發球點的指定距離;未經裁判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區;
未經裁判許可離開比賽場區;故意拖延比賽時間;過分的進球慶祝);假摔;沖撞門將;非運動精神行為;用語言或動作表示異議;連續違反規則;踢角球或自由球,不與球保持必要距離(10碼)。
由于可供警告的范疇十分廣闊,裁判有斟酌處理權決定遭受警告的違規行為。許多犯規動作都會是主裁給你黃牌的理由。主裁可能之前只是口頭警告,當你多次屢次不之后,主裁可能就會向你出示黃牌;有些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