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當小說家啊第一百九十九章 傲慢篇章
“傲慢(pride)”
大不列顛大學宿舍。
偶然在網絡上再翻看到關于《七種罪》的評論,
席原再將已經看完過一遍,放在桌邊幾天的《七種罪》在拿了起來。
翻到了“傲慢篇章”。
對比網絡上大多數喜歡,或者說覺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欲篇章,
其實他更覺得“傲慢”篇章寫得最好,倒不是說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純粹就是個人感官上的偏好。
這會兒,他才翻開,原本坐在一邊刷著手機的大不列顛室友也緊跟著湊了過來,
拖了張凳子,坐在席原身后,也看著《七種罪》翻開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經看過了,還準備自己買本回來嗎?”
席原沒去看書, 轉過頭問。
“哦, 這本書看得我實在是太難受了, 他是本好書,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幾天去淡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網絡上的消息,說會有作者abc的簽名書,我準備等等再購買。”
“傲慢篇章你沒看?”
“看過了,一個擦鞋泊車的人的故事,看完了過后徹夜難眠。不過不妨礙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后再徹夜難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后徹夜難眠,我也難以放下這本書不看,這本書的故事就是有那樣的魅力。”
大不列顛室友有些夸張地說道。
席原搖了搖頭,沒再說話了。
轉過頭,看著手里拿著的,翻開的《七種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顛室友看著紙頁上的字句, 漸隨著作者的描述再仿佛被拉入那個有些絕望的世界,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過的室友所說,
是一個擦鞋泊車的底層人,卑微的如同塵土,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諾維勒,但整個篇章的故事中,從未有人叫過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現在他的自語中。
諾維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國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這個國家軍閥與黑惡勢力并存,政府的力量被擠壓到角落里,只有在允許存在的富人區才能發揮作用。
自然而然,就導致這個國家秩序混亂,某些原本該在陰影中的產業異常繁榮。
即便是諾維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員或是死于黑幫仇殺,乃至黑幫軍閥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個城市涇渭分明的分為富人區和貧民區,富人區的秩序有黑幫和政府力量共同維護,而貧民區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著各種陰暗和犯罪。
而諾維勒就是這座城市最底層的民眾之一,即便是做著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氣昂,即便是一個黑幫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揚威。
而事實上,或者說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顧客。
書中描述, 諾維勒歲數已經不小, 大多數人見到他時,他都是佝僂著腰,有些駝著背,低著頭,
靠著給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車為生,他沒有房屋居住,但有個固定住所,在一處公園里的亭子底下,
公園夜晚不對外開放,諾維勒夜晚便背著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為此,他需要支付給看守公園的人一筆錢,并在第二天公園開放之前離開。
而諾維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為他父親也曾經是個擦鞋的,
只是他父親比他混得好,曾經在一個大酒店門口有個固定的位置,這是他嘴里常夸耀的事情。
而諾維勒只能流連于一些混亂的街區,大多數時候都是某條街道的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