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本日記是常美欣的帳目本,奇怪的是那些數字比較特別,不是每天的記錄,而是每周的記錄,數字不大不小,都在500-1000之間,最后一次的記帳日是1985年3月6日,也是常美欣死亡的日子。
本子上盡管只有簡單的數字,春生還是發現了問題,從3月6日往前推算,每個記帳的日期應該都是周三,數字后面沒有單位,看不出是錢帳還是貨帳,常美欣是庫房部主任,按理應該是貨物的帳。
既然是貨物的工作記錄為什么不放在辦公室而放在床板的隔層里,想必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最重要的是春生聯想起了自己在紅星造紙廠的經歷,她入住的第一個晚上,也就是常美欣死后一周,也是個星期三,那晚春生分明看到有眼睛在注視她,虎子開庫房的那天也是星期三,星期三難道真的有什么秘密嗎?是約定俗成的什么日子嗎?是黑色的死亡之日嗎?如果常美欣沒有死,3月13日的晚上會發生什么呢?是不是還會有一個相應的數字記在這個本子上。
想到這一系列的事情,春生覺得這個本子事關重大有可能和常美欣的死亡有關。
第二天一大早春生來到了屬地派出所,把這個日記本交給了警察,還把自己在紅星造紙廠深夜所見的如實匯報了給了警方,配合警察做好筆錄等事宜后回到廠里已是上午10點多了。
春生早上走得急,原想把本子送去就回來耽誤不了多少功夫,所以就沒有請假。
想不到劉國仁說“按廠規曠工半日,扣一天工資,你上午可以回去了,下午再來上班吧。”
春生的臉急脹得通紅,實在不想這一天的工資就這么泡湯了,可是又不好解釋什么,只是站在原地搓著手指。
又一想,反正這樣了,昨夜通宵沒睡,不如回寢室好好睡一覺,便頭也不回地走了。
劉國仁看著她離去的背影低聲咕噥道“你若是求求我,就不按曠工算,算你請了半日假。”
警方根據春生的線索,在虎子這里打開了突破口,牽扯出一件侵吞公有財產的案件。
生產一部和生產二部兩位部長伙同庫房主任做假帳,然后在夜里偷偷地運出貨物,出售所得收入三人分贓,每周三便是他們的運貨日,常美欣的那個日記本記錄的就是偷運出去的紙品數量。
兩位部長與常美欣合作已久,也深嘗到其中的甜頭。
虎子是常美欣的追求者,也是她的得力干將,象這種事情常美欣通常是叫虎子去過數,慢慢的虎子知道了他們的勾當,他擔心常美欣,多次勸她不要再做下去了,常美欣苦笑“我已經上了賊船哪還有退路,即便此時收手我也是個犯了罪的人。”
虎子說后來常美欣他們的手筆越來越大,貨物量翻了翻,三個人好象因為分成的事鬧得不愉快,原來是常美欣占三,兩位部長占七,常美欣說一旦出了問題是庫房的責任,所以想提高分成變四,兩位部長自是不同意。
在3月6日深夜雇用了幾個小流氓運貨,幾個小流氓見常美欣長相漂亮衣著單薄,便起了歹心,把她拖入廠區后面的林地里實施了,實施后又殺人滅口。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改革開放初期,依法治國方案還很不完善,社會治安較差,各類犯罪率極高,打架、搶劫、強奸、殺人履見不鮮,由于技術條件有限較難破案,在呼塔縣發生得最多的案件要數強奸案,案件發生得多,報案的人少,受害者往往自認倒霉選擇沉默,更是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在這個小縣城里,只要天黑了,女人們便再不敢獨自出門,曾有人家的姑娘出門倒垃圾的功夫就被壞人拖走了,女人下了夜班深夜回家是很危險的事情,輕者,重者會被奸殺。荒草林地,流水溝渠中常會發現被奸殺后赤身的女尸,這也是轟動一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