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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點12分,東京高等裁判所,法官辦公室。
陽光穿透百扇葉的縫隙,照射在靠近窗戶的一張辦公桌上。一疊文件堆在臺面,文件紙的尾部蓋著市役所的公章,隱約可見文件上有幾個漢字,寫著“公共地役權”的字樣,看起來像是法律程序的審批文件。
江田法官坐在辦公椅,單手捏著眉心,看了一眼面前的紙張,有些心煩地微閉起了雙目,陷入了思索狀態。
最近,這樁赤木酒店集團的排除妨害糾紛案的發展,已經有點超出了他的預料。
就在一個小時以前,市役所的人特地來到高等裁判所來拜訪自己,告知市役所已經啟動對涉案土地的公共地役權的設立程序,以定分止爭。
在江田法官的審判生涯中,涉及到土地之間的糾紛,市役所進行介入并不奇怪。特別是都市中還涉及到土地規劃、消防、通行、建筑標準、相鄰關系等事項,握有更大權力的市政廳讓下屬的市役所介入糾紛進行居中調解,往往也能實現較好的平衡效果。
但不知道為何,今天市役所的人卻透露著一股詭異。
將涉案侵占的土地設立公共地役權來解決糾紛。
這個方案,與其說能夠解決問題,但不如說把水弄得更渾。
而且,這個方案內甚至隱隱透露著一股殺機。
奇怪。
真是奇怪。
江田法官微微嘆了口氣,隨后站了起來,距離開庭只有十來分鐘了。對于江田而言,法學是一門如同幾何學一樣精準的學科。從大前提開始,進行步步演繹,最終得出確定的結論。當然,這種觀點常被抨擊為是“概念法學”是形式主義的“法學”。自己也常在各種學術會議與他人進行爭鋒。
別人總會同自己強調,法律的最終落腳點必須是解決問題,而不能一昧的固執于所謂的法理和邏輯。
但問題在于,如果不顧法理和邏輯,那法律又有何用?
那不如直接用政策取代法律好了。
江田法官披上了一身黑色黑袍,手中抱著卷宗,朝辦公室外走去……
……
……
此刻,607號法庭。
案件雙方的原被告律師已經在各自席位上就緒。高井出現在原告席。門球隊的十個少女也在旁聽席上。花田坐在位置上,手不自覺地想去抓著球槌,然而伸手探去,卻是空蕩蕩的——法院并不準許帶球槌進來。
距離開庭還有不到5分鐘。
旁聽席上除了市民以外,還多出了很多媒體記者。雖然他們不被允許帶入任何攝影器材和記錄工具,但還是選擇進來旁聽,這樣第一時間若有什么消息,他們可以立刻飛速奔跑到一樓的媒體區域上,傳遞最新的狀況。
忽然之間,旁聽席有些騷動起來,聽眾紛紛都把目光投向審判庭的門口。只見得法庭的門口出現了一個身影。一個略顯矮胖的中年男子,緩緩步入法庭之中,他身上打著一條暗紅色的領帶,手腕戴著金表,表情冷峻,舉手投足之間莫不顯示出一個商業強人的氣場。
“酒店的董事長來了!”
“什么?!”
“不可能吧。”
“就是他!是龜三郎!”
“可惜,不能帶相機!不然一定要抓拍幾張。”
“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訴訟,是一個罕見的場面!”
龜三郎沒有理會旁聽席的議論聲,直接走向被告席,坐上位子。今天是法庭的最后陳述環節,他決定前來親自督戰。上次的電話里,黑澤已經強調了希望海外并購計劃如期進行。
如期進行,這四個字的背后,是無聲的壓力。龜三郎不敢怠慢,必須予以重視。
古美門見到酒店的董事長,眉頭微微皺起,側頭說道,“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