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原要輸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他必須先要證明古籍的點校成果,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其訴訟請求才能獲得支持。否則,即使他在法庭論證了如此之多的相似性,也沒有意義。如果古籍點校不屬于“作品”,那么即使藤村百分之百地照搬了下川的點校成果,也不會面臨任何法律責任。打個比方,這就像人們去模仿某一個明星的穿衣搭配。穿衣搭配本身并不屬于知識產權,因此,即便人們完全照著一個明星的衣服來穿搭,構成所謂的“相似”或“雷同”,也不會觸犯任何有關的法律。即——要想享受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你首先必須得是知識產權才行。今西看著原告席上正在核對庭審筆錄的身影,抬起手輕輕地托住下巴。接下來就是法庭辯論環節了。法庭辯論階段,將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發表法律意見。如果在法庭調查階段,證據是否充分在某種程度上并不受到律師很大的控制,那么在接下來的法庭辯論,將徹徹底底是兩位律師的法學功底的對決。而這次的對手是在實務界、理論界同時都有輝煌建樹的宇都宮教授。北原這個小子,他能撐得過法庭辯論嗎。…………數日后。下午3點。京都,麗斯頓酒店,1306號房。客房沒有開燈,里面一片昏暗,窗簾也已經拉上,陽光沒有辦法照射進來。在中間的桌子上,一臺手提電腦的屏幕隱隱散發著微光,照射著桌前的男子,將他的人影也一起投射到了身后的床上。北原靠在椅子上,雙手交握,閉目養神。腦海中還正在思索這個案件的對策。從目前的舉證階段來看,在證明兩部稿件存在相似性,倒是算有了初步的成果。但是,最頭疼的問題,并沒有解決。那就是要如何證明點校成果,包含了創作因素,因此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如果不能夠順利論證這一點的話,那這場官司將一切歸零。隨即,北原又睜開眼睛,抬起手,翻開著桌面上的《東土巡游遣唐記》,看著這書本里的一個個標點符號。給一本古籍添加標點符號,能夠算是“創作”嗎?這里面有包含任何創造性的元素嗎?如何才能夠證明點?;顒?,屬于創作活動。桌面上擺著一杯可口可樂,蓋子已經掀開,里面的冰塊隨著氣泡的浮出而微微飄動。對于一個思緒疲乏的人,面前這杯黑色的汽水,就是最好的人間甘露。北原拿起這杯可樂,猛地灌了一口。剎那間那種冰涼和激爽的感覺,浸入自己的喉頭。酣暢淋漓,十分爽快。精神像是頓時又提起了幾分。然而,這種感覺沒有持續多久,又漸漸消散。只要難題沒有解決,就始終有一塊巨石壓在自己的心頭。究竟怎樣才能夠證明古籍點校,屬于一種創作活動?像是有一座龐大的迷宮就在面前,巍峨的高墻擋住了一切可能的視線,在里面有著萬般復雜的路徑,每一個分岔的路口,都不知道通往的是出口,還是充滿陷阱、毒蛇的假道。在這里面沒有任何關于通向出口的提示,唯一能夠倚仗的只有自己的直覺。北原感到頭腦中關于這個問題的論證是一團亂麻。突破口會在哪里?腦中不斷發散的思緒,仿佛在大海中茫茫撈針一般。就在這時,忽然門口傳來了“哐、哐”的敲門聲。緊接著,就響起了宮川的聲音,“是我來了。”北原站起了身來,走向客房的門口。自從上次guesthouse酒店被警察破門之后,他們就換到了這家酒店。當然,今西也住在這層里。宮川的房號是1335,而今西的房號是1336。每次宮川過來,要先同她父親打個報告。今西顯然是對女兒的一舉
第八十四章 幸運星(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