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就是兒戲!。
佐久間法官抬頭說道:“北原律師,也就是說你認為證據的合法性有問題,對不對。這些意見,同樣也屬于對證據的質證意見。你可以等法庭調查環節開始之后,再進行發表。”
“裁判長。”北原看著佐久間法官,說道,“辯護人剛才的觀點,并非對證據的合法性發表意見,而是對本案的刑事訴訟程序發表意見。檢察廳在未展開偵查程序的情況下,違法行使偵查權力,取得所謂39份證人證言,已是嚴重違法。裁判所應當拒絕就該39份證人證言,進行法庭調查!”
佐久間法官眉頭輕皺,隨即開口道:“我想辯護人也清楚。鑒于本案之重大影響,左京區地方裁判所審判委員會已經就該案進行評議。經過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應當對39份證人證言進行法庭調查,才能全面查清本案事實。因此,重啟法庭調查程序是必要的。”
“法庭調查的對象,是對有關犯罪事實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北原回道,“然而,現在39份所謂證人證言是由已經不具有偵查權力的檢察廳收集,其不具有證據資格。換句話說,這份39份材料,在法律意義上不屬于證據,因此,不屬于法庭調查的對象。法院不應當就該39份材料,啟動法庭調查程序。”
佐久間法官沉思了一陣,隨即再度開口道:“辯護人的觀點,我已經知道。這部分就先作為對證據的質證意見,記入法庭筆錄。”
“裁判長。辯護人剛才已經說過,我們不會對本案39份證人證言發表質證意見。”北原隨即轉身看向法庭正中間的書記員,“請書記員麻煩記入辯護人的發言。辯護人對檢察廳所提交所謂39份證人證言,不予質證。”
聲音落下。
法庭之上,辯護律師竟與法官產生沖突。
書記員聽到北原的話語,一時也不知該作何反應,愣在了原地,不知是否要將辯護律師的話語記入庭審筆錄。
“請書記員將辯護人所說,記入庭審筆錄!”北原驟然間提高了聲音。這一剎,仿佛像是巨輪鳴笛響起,帶著不可抗拒的巨大力量。
書記員的手顫抖了一下,隨即咽了咽喉嚨,最終還是抬手敲擊鍵盤,將不予質證幾個字,記入庭審筆錄。
佐久間法官也只能無奈地搖了搖頭。重啟法庭調查程序,也是審判委員會的指令。他是不可能違背的。隨即,佐久間法官開口道:“現在本案重新進入法庭調查環節。請公訴人出示本案39份證人證言。經庭審審查,確有必要的,法庭可以傳召證人出庭作證。法庭調查環節,現在開始!”
巖永看到這一幕,臉上笑意不由得濃郁起來。
就算和法官對抗又如何,最終的結果就是螳臂當車,被滾滾車輪壓成碎片而已。哪怕你再怎樣跳,再怎樣叫,法庭調查還是會開始,還是會繼續。所作的一切掙扎和反抗,都只是徒勞的無用功!
“裁判長。”
北原的聲音再度響起道。
只見得北原再度打斷了佐久間法官的話語。
“希望辯護人要遵守法庭秩序!”旁邊的一位裁判官見狀訓斥道,“沒有法官的允許,律師不得隨意發言,擾亂法庭秩序。如果再這樣隨意打斷裁判長說話,法庭將對你進行訓誡!”
北原看向法庭上的審判席,面對嚴厲呵斥,毫無懼色。
下一秒鐘,他開口道,“方才,辯護人已經就檢察廳違法行使偵查權力發表意見。現在,合議庭既已決定對不具有證據資格的材料,進行法庭調查。那么,現在已經不僅是檢察廳違反刑事訴訟法。就連裁判所也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現法庭既然已違反法律規定展開法庭調查,為避免使辯護人以實際行動認可該次法庭調查的合法性。辯護人決定現在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