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抬起頭來說道:“本案無論是從證據上看,還是從法律適用上看,森本的行為均不構成貪污罪。但其卻被逼作出違心供述,乃至于簽下所謂的《認罪認罰具結書》,作為一個無辜之人卻在拘置所中遭到關押將近兩年的時間。不錯,在座的諸位法官完全可以繼續按照檢察廳的指控作出判決,又或者采用投機取巧的方式,判決被告人同被關押在拘置所時間一樣的刑期。由于拘置所的關押時期能夠折抵刑期,這樣就又能做到被告人當場釋放,但又不至于折損檢察廳的顏面。只是被告人卻將永久背上犯罪者的記錄?!?
“我希望本案的諸位法官,不要采用這樣投機取巧的方式,而是堂堂正正直面本案中的問題?!?
“犯了錯而不改正,只會令司法機關的權威遭到更加嚴重的質疑?!?
“現在,就有這樣一個機會擺在諸位法官的面前?!?
“我們愿不愿意去改正森本案中警察和檢察廳所犯下的錯誤。”
這位男律師站在法庭的中央,臉色平靜,沉穩地繼續說道:
“我希望諸位法官能夠認識到——”
“一個不肯認錯的國家,既沒有未來,也沒有希望?!?
“以上,辯護意見發表完畢。”
請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