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殿下,這是寧波知府上書的奏折。在寧波城內,生活著大量的外國人,因為習性等各方面,與本地人多有沖突。現在,發生了一件命案,乃是南洋生意人,殺害一店家小二。”內閣遇到麻煩了,不知道怎么審判,故而楊溥前來問話。
“說說案情經過,南洋人前來我中華,應該是求財,為什么要殺人,其中必有蹊蹺。”藍鬧對實情感到興趣。
“具寧波知道上書,其店小二看到投宿南洋商人身上帶有大量的銀票。故而在夜里偷偷潛入房中想偷竊,結果被南洋人發現。誰知,店小二竟然帶上廚房里的菜刀,準備硬搶。誰知,被南洋人奪過菜刀,反而將店小二殺害。”
“寧波知府怎么判?”藍鬧已經心知肚明,有了主意。
“寧波知府,只是將其收押,并沒有宣判!”
“見財起意,持刀行兇,反而被殺。如果,那個人不是南洋人,而是我們本地居民,該怎么判?”
“雖然殺人償命,可事出有因,判個三年左右。”楊溥不假思索地回答。
“判個三年左右,這個不行,法不能這樣用。朝廷立法,到底是保護好人,還保護壞人。”藍鬧盯著楊溥問道。
“當然是保護好人!”
“朝廷立法是為了保護好人。那我問先生一句,那個見財起意的店小二,是不是壞人?”
“他是壞人。”
“而那個南洋人,他安分守己,千里迢迢來我中華做生意,沒犯什么錯吧!”
“沒有。”楊溥不太明白藍鬧的意思,也只能理解藍鬧字面意思。
“當店小二偷竊是被人發現,不逃反而拿出菜刀時,是不是有計劃將對方殺害。”
“那個店小二應該是有這樣的想法,否則他會選擇逃跑,也不會拿出菜刀來。”楊溥肯定藍鬧的說法。
“那個南洋人,面對這個店小二的時候,他有兩種選擇,第一個就是將銀票交給對方保住自己性命。其實就算是將銀票給對方,那個店小二也不一定就此收手,因為他知道這個南洋人會報官,他也無路可走。第二種就是,南洋人選擇以武力保護自己的銀票。”藍鬧開始分析案情。
“太子說的對!”
很顯然,南洋人選擇了第二種,用武力保住自己的銀票。至于殺死店小二的過程,沒有人可以證明,是否有需要。朝廷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那么那個南洋人有罪,判個過失殺人,入獄三年也不過分。朝廷的法律是保護好人的,那么南洋人是為了保護自己的銀票而殺人,他無罪。”藍鬧說出自己的想法。
“太子殿下,如果說這個南洋人,已經將店小二制服了,還是痛下殺手,這怎么辦?”楊溥還不太理解藍鬧真正的意思。
“你提出意見有一定的邏輯性,只是沒人可以證明,只是我們的憑空推測。南洋人殺死店小二,南洋人不會獲得任何好處,反而惹得一身麻煩。”藍鬧指出這個案件最為關鍵的事情,那就是兇獸并非得利者。
“微臣明白了!”楊溥思索了好一會,點點頭。
“這件事情,也讓我想到一件事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南洋也是中華疆土,南洋人也是我的臣民。同時,在寧波地地區劃出一塊地方,建立一個新城市。供現有南洋人生活,并且建立交易區,南洋人就在那里做買賣即刻。”藍鬧可以預見,接下來人口的融合必然發生。
“是!”
“在廣州也建立一個這樣的城市,朝廷大力推廣商業制度,并且完善各種律法,保證安分守己商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時制定對應的稅收。”藍鬧期待依舊的事情終于來了,南洋人來中華販賣商品,那拿到手的只有銀票,這樣的話,銀票就可以漂洋過海了。
“是!”
楊溥走了,藍鬧獨自繼續思考問題。如果,不是南洋人殺人,恐怕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