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西班牙放棄戰爭賠款及戰爭罪犯追究權利。
七,西班牙王國將永久成為撒丁王國保護國。
八,以上所有條款都獲得同意后,西班牙將在十五天內撤出撒丁王國境內所有軍隊。
這些條款最大爭議來自第二、五條款,這明顯是限制撒丁王國的戰爭權利,所謂戰爭權利是指主權國家擁有宣戰、止戰、軍事動員及自衛反擊的權利。
因為整個歐洲都沒有過這種先例,戰勝國一般都是對戰敗國實施占領或賠款,而不是限制軍事力量。
雖然有爭議性,但是至少還能勉強接受,反正當個和平國家也不錯,奧普拉緹伯爵是這樣安慰自己。
通過幾天的激烈爭論,撒丁王國還是最終同意。
1796年1月18日,雙方在杜卡勒宮大廳內正式簽署這份帶有濃厚殖民色彩的協議,史稱《熱亞那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