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是為了殺人,她可以造出炸彈,但是如果僅僅是為了爆破,那估計她完全沒有辦法。
所以說這兩個戰力也不能排斥。
畢竟兩個都生猛如狗……啊呸!生猛如虎啊。
“還有100米,開始射擊!”
這算是普羅米修斯的專長。
而且似乎他為了這一次不只是準備了湯姆森沖鋒槍,似乎還準備了一把霰彈槍。
畢竟燧發槍的火力太弱了。
球形的彈丸根本沒有辦法和子彈比呀。
所以也就普羅米修斯一個人在瘋狂的掃射。
不得不說,湯姆森沖鋒槍的射速的確恐怖,短短60秒的時間,普羅米修斯已經將50發打完了。
不過畢竟是自制的彈藥和槍支,威力明顯不夠。
這么一梭子打完下來,感覺喪尸的數量都沒有減少多少。
“普羅米修斯,還有備彈嗎?”索羅塔克問。
“還有60發。”普羅米修斯說,“剩下我帶的都是霰彈槍的子彈。”
“那你是帶了多少霰彈槍的子彈呀?”那瑟看著他腰后鼓鼓囊囊的簡易彈藥包,問。
“霰彈槍的子彈種類很多的。”普羅米修斯說,“我帶了很多的鹿彈和加重彈,其他類型的子彈也有帶一些。”
的確,霰彈槍的子彈分布非常廣,鳥彈、鹿彈、加重彈、獨頭彈,還有普羅米修斯單獨針對人類用的子彈玻璃彈。
玻璃的子彈雖然涉及面積非常小,但是它打出來的碎片卻是非常多的,對付人類非常有效。
而且玻璃碎片非常難拔除,很容易隨著人體的活動在人體內移動,造成二次創傷。
而鳥彈的覆蓋面更大,鹿彈的攻擊效果更好,獨頭彈的射擊距離更遠,自有各自的優點,普羅米修斯帶那么多也并非沒有道理。
“看來你做足了準備呀。”云瀑說道。
“那肯定是要做夠的呀。”普羅米修斯說,向云瀑眨了眨眼睛。
顯然都已經串通好了,那瑟還蒙在鼓里呢。
從頭到尾他都已經將整個任務安排好了,但是只讓那瑟一心一意的撲在這場守衛戰上。
畢竟眾志成城是很可怕的,更何況是神。
“還有50米!”
普羅米修斯接過瑪雅扔下來的霰彈槍,同樣是二戰時期的武器的戰壕霰彈槍卻絲毫沒有落后,湯姆森沖鋒槍已經因為穩定性太差,后坐力過大,無法把握住被淘汰,但是戰壕霰彈槍卻依舊堅挺,改型依舊深受多個國家警衛喜愛,當然現在也是優秀的武器。
唯一的缺點就是槍聲太大,沒有辦法做到隱蔽攻擊。
這把戰壕霰彈槍明顯經過了改裝,直接在槍管的鑄造時就已經將彈丸收束器裝了上去。
這把戰壕霰彈槍顯然也是出自普羅米修斯之手,因為也就只有他才會做這種大膽的改裝。
真是大膽而又有效的舉措。
減小攻擊范圍,但同時加大射程。
當然這把槍的缺點也很明顯,就是太長,同時換彈時間長。
一次只能裝八發子彈。
好在事先是上好子彈的,現在倒不用關心這個問題。
看著普羅米修斯端著戰壕霰彈槍,那瑟忽然想起來什么。
該死,怎么把蕭閣玉忘了?
就那么一把杠桿步槍能行嗎?
雖然杠桿步槍的精度能和狙擊步槍比,但是這也是他的致命點所在呀!
狙擊步槍不能做到大范圍的火力覆蓋,那杠桿步槍自然也不行呀!
完了完了完了!
現在這個地方根本就沒有任何人能騰出人手去找蕭閣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