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渴望和兔子一戰。
因為只要贏了兔子,絕對可以揚名立萬!
以前的高手們,更是想殺了兔子一雪前恥。
可以說,這兔子的出現,必成眾矢之的,絕對會引起一場腥風血雨!
接著在安都城的玩家看到那兔子一身黑袍,背著小手,帶著墨鏡和大金鏈子,嘴里叼著點著火的胡蘿卜,氣轉丹田,隨后拿下胡蘿卜,大吼一聲:“李玄天!老子的坐騎你也敢動,你tm活膩味了是吧?、我這就去一路殺去玄九城,摘了你的腦袋當夜壺,屠了你的城!
別說我沒給你機會,我走過去,這段時間,你盡管呼朋喚友,搖人!
如此一來,你能掙扎一下,圖個活命。
我也好一并宰了,圖個省心!”
嘩!
全城嘩然!
在場的無數人心中只有一個念頭:“瘋了!這兔子瘋了,李玄天一人已經實力無比強悍,敢說殺他的人已經屈指可數。這兔子竟然還放話讓對方搖人,給他時間?這不是瘋了是什么?!”
安都城的玩家對這兔子可不陌生,當初這兔子就是在安都城加入了黑蓮劍心的除魔隊伍去的行令山。當時不少人都跟兔子在一個隊伍當中,也承過兔子的人情。
如今再看這兔子,一個個的都是百味雜陳。
有人高呼:“兔子,你瘋了?你要是立刻殺過去,或許有點機會,你這么搞,和送死有什么區別?”
易正看了對方一眼,那是一個光頭,有點眼熟,知道應該是當初的隊友。
于是這兔子瞬間戲精附體,奧斯卡小金人上身,慷慨激昂、無比仗義的說道:“喵七七雖然和我只是短暫相處,卻已是朋友。雖然不是知心好友,卻也是有些許交情的。她因為我而被追殺,我豈能坐視不管?
正所謂,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讓我于心何忍?
所以,今天我就把話放在這兒了,我要一路殺向玄九城!
不隱藏行蹤,就這么走過去!
李玄天但凡是個爺們,就別再去為難一個和此事無關的小姑娘了。
有什么本事,沖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