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指明了現行的縣制無法很好地完成縣衙應該承擔的職責。
郭英平的建議立馬得到了戶官蔡濟的響應,他繼續補充道:
“如郭大人所言,許多縣官也不習數術,往往讓小吏在數字上蒙蔽,或也可單獨成立催科衙門,從明算科選材,專管征繳賦稅。”
柯平將眾人的意見一一匯總,并與眾臣商議每條弊病的改良措施,通過連續數日的討論總算形成了一個大體方案,上報給了鄭克臧。
鄭克臧對參政司報上來的方案大體上是滿意的。
這種改革是需要謹慎些的,若是太過激進容易出亂子,可若太過溫和又不容易出效果,其中的度很難把握。
縱觀整個方案基本做到了言之有物,說明中樞這些官員大部分還都算實干派。
像那種空談臆想的人難以得到鄭克臧的賞識,自然也無法占據高位。
他對柯平的這個方案進行了詳細的修改,又發給參政司審議,經過幾輪來回修改后最終頒布實施。
在原大肚番國腹地新設立寧中縣,治下移民共計有八萬余人。
原本的屯墾駐軍大部分被鄭克臧調去了瓊州北部駐防。
而原本楊彥迪麾下軍鎮除了黎忠鎮留在瓊州外,其余各鎮悉數調回東寧,盡數駐扎在寧中縣,加強中部的防御的同時,允許各軍從移民中擇優補充兵源。
按照參政司的意見,縣官的數量進行了相應的增加。
知縣一名維持不變,縣丞變為兩名分管刑名和教育,主簿也變為了兩人,分別主管農業和商業,而典史增設為三名,分管稽保甲,嚴緝捕,掌牢獄,總體負責治安之事。
同時根據郭英平和蔡濟的建議,在新縣設立了單獨的催科衙門和刑法衙門。
其中催科衙門不受地方官府領導,由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官員,主管各縣賦稅勞役的征繳。
而刑法衙門也由中央選派官員,但它和地方的關系更緊密一些,將與地方縣衙一起處理官司訴訟。
雙方商議一致的判決才可作為最終判決結果,若無法達成統一應上報府一級進行審議,若還不能達成一致則上報刑部審議。
既增加了官員數量,又剝離了一部分職能,以使縣級行政機構能更好地運行,而經過眾官員一致推薦陳夢球從瓊州調回擔任寧中縣首任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