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后世城市的各種問題,無論好的壞的,都出現在宋朝呢?而不是之前那些偉大的城市中呢?這是因為宋代的城市,與之前朝代的都不一樣。
宋朝以前的城市,最大的特點就是封閉。以偉大的唐長安、唐洛陽這兩座超級大都會為例,它們以高大堅固的城墻為界,內里除了位于核心位置的皇宮之外,用二十幾條縱橫交織的筆直道路,分出了一百多個‘坊’,外加兩三個‘市’。
坊是居民區,市是商業區,比如長安城中,就有東市西市,人們只準在市里進行商業活動,絕對不能越界。每一個坊、每一個市,都由四面圍墻圍成封閉的區域,每天夜里關門落鎖,便成為一個個相互獨立的集中營。
而在街道兩旁沒有任何商店,也沒有普通的民居,只有三品以上的高官,以及王公貴族,才有資格臨街開門。您還別嫌條件太高,這要是在漢朝,想臨街開門,萬戶侯是起步價。至于買東西,每個市每日只開業小半天,你要住的遠了,再稍微耽誤了出出門,很可能就吃閉門羹了。
這樣的城市規劃,其實是把人民,像綿羊一樣圈養著,整個社會等級森嚴,更談不到發展商業。
宋朝就不是這樣,她是中國所有朝代中最開放,最自由的,這才誕生了市民階層、有了商業的繁榮。不僅之前的漢唐無可比擬,之后的元、明、清亦沒有達到。
當然,也出現了前朝未見的違法亂建現象。
在宋朝,不得臨街開門的規定被廢除。百姓的住宅大門都朝街開;有的居民鑿墻破洞。將屋舍擴建至街道;有的居民將原先的空地、農田、菜地填平、大肆修造和擴建。密密麻麻的院落住宅占據了城市的絕大部分空間。
在街道上,違章亂建的現象更為嚴重。本來按規定,主要街道大約寬十丈,道路兩旁還有排水溝和綠化樹木。但商業的繁榮,使得沿街店鋪林立,私搭亂建、侵街造舍的現象極為普遍,商鋪店面不斷向道路中間挺進,以致街衢擁堵。難以行車。
在主要街道、王宮官邸周圍,因為有官府的重點治理,侵街亂建尚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但像十三行鋪這樣的貧民區,官府向來是聽之任之的。只要想一想,國初時這里只有幾百戶居民,三千余人。現在卻達到一千七百戶,四萬多常住人口,就知道這里的違章亂建,達到了什么樣的程度。
居民們需要更多的房屋,供家族不斷開枝散葉的后代居住。還有大量的外來人員。貪圖這里交通便利,生活成本低,前來租賃房屋。種種需求之下,十三行鋪的居民們。不斷擴建自己的房舍,早在二十年前,就將整片區域的空地、菜地、農田、廢棄營房,全都占得滿滿的了。街道更是只剩下不到一丈寬。
而這些后建起來的房屋建筑,可都沒到開封府辦過手續!包拯這里,自然也就沒有相關的記錄。而老百姓也被補償款砸暈了。亦無人提出異議。這就好比后世九十年代,最早拆遷的那批人,給你補一套房子,就覺著賺了多大便宜似的。
“契約上寫的明白,他們是用五百萬貫,買這一千七百一十三份房契……”
道理很簡單。陳恪只是一提,包拯就明白了。他捻著胡須,目光落回紙上,緩緩道:“那這剩下的兩千四百畝地,應該是屬于朝廷的。”
“本來就是朝廷的。”陳恪淡淡道:“不管他們是有心算計,還是也沒想到,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老夫知道了。”包拯下定了決心,轉頭望著陳恪道:“你說,該怎么和他們談吧!”
“沒什么好商量的。如果他們堅持后日開賣,可以,但他們之前的區域圖必須作廢,要以地契為準,地契上有的土地,他們隨便賣,但地契上沒有的,他們賣一分都是非法。”
“理當如此。”包拯捻須頷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