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一片熔漿河,唐森望著遠處的那片綠蔭,頗有些意興闌珊。
一直以來,他都想逃離麒麟巢穴,可一直沒有機會,今天卻在完全沒有預料的情況下,被公麒麟像請瘟神一樣禮送出境。
而且,似乎怕他再回去,公麒麟還特意把他送到了熔漿河的對面,他總不能游著熔漿河過去。
原本追求的目標輕而易舉地達到了,他應該是高興竊喜的,可心里竟然有種被趕走的憤怒,要走也應該是自己離開,而不是這樣灰溜溜地趕跑。
當然,他心里絕沒有再嘗試回去的打算,要是真被母麒麟和小麒麟永遠地留下,那就不好玩了。
公麒麟沒有直接把他弄死,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它估計也怕弄死了自己,無法跟母麒麟和小麒麟交代,或者經過了兩個多月的相處,自己也算是家族里的“成員”之一,所以也下不了手。
幸好背包他整天背在身上,里面有那條恐怖巨蛇的鱗片,還有換洗的衣服,不用擔心只穿一條短褲回去。
摸了摸腦袋,上面的頭發已經長出來大約有兩寸長,終于擺脫了光頭的形象。
回聚居區的路有幾十公里,不過已經過去兩個多月,唐森記不清當初來時的路了,加上此前一直是乘坐熱氣球的,對于回去的路更是一頭霧水。
只能根據隱約的印象,選定一個方向,往前狂奔。
這一片荒野之地,地面堅硬,碎石密布,幾乎沒有任何植物生長在上面。唐森穿出來的唯一一雙鞋子早已經破舊不堪,腳指頭都露了出來,與新換上的衣服格格不入,但并不妨礙他奔跑的速度。
這兩個多月,他每天陪小麒麟玩耍也不是白費的,無論是速度和力量,都有極大的提升,雖說現在赤手空拳,但實力卻大大膨脹了一截。
往前跑了約二十多分鐘,隱約看到了荒野之上有一條公路,他心中一動,加速跑了過去。
踏上這條公路,發現隱約與曾經走過的那條省道頗為相似,他猜測會不會就是那條省道,如果是,那就表示,距離聚居區應該不遠了。
唐森恢復成常人走路的速度,他準備慢慢走,看看哪些有印象的地方,或許就能找到回聚居區的路了。
一路走來,公路上的汽車疏疏落落,不見一個人影。
唐森抬頭看了一眼天空,天上艷陽高照,現在差不多是下午兩三點了。
此時天氣已經進入秋天,可他卻不覺得涼,也許有陽光的緣故,也不覺得熱,這是自然的,喝多了麒麟口水的他,現在早已經是連火焰都不怕的超人。
又往前走了十多分鐘,遠遠地,看到公路上迎面走來四個人影,距離大約在千多米外,唐森定睛看去,原本應該是看不清對方的長相的,但或許也是麒麟口水的緣故,他竟然能隱約看清對方的樣子。
那是四個男人,年齡從二十多歲到三十多歲不等,最年長的一個,可能有近四十歲了。四人身上都穿著破舊不堪的衣服,長長厚厚的外套,臟亂不堪,和末世前路邊的丐幫成員差不多。
從他們的衣服上看,現在野外的溫度,應該很低了,唐森看了眼自己的短袖體恤,卻感覺和兩個多月前出來時沒什么不同。
或許麒麟口水不止能讓他免疫火焰,也能寒暑不侵。
對面的四人也發現了他,雙方都加快了速度,畢竟難得看到活著的同胞,雙方都有問題想問一下。
等走得近了,差不多七八米的時候,唐森和那四人都停了下來,在末世里,這是陌生人保持安全距離的一種做法。
“朋友,這里是去聚居區的路嗎?”四人中最年長的男人問道,他手中的武器是一把尖刀,和屠夫的殺豬刀類似,雖然比較短,但尖尖的刀刃卻讓人看得膽寒。
唐森聽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