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鋒,大前鋒,中鋒,林翰五個位置全部都打了,而且打的時間可不是一場兩場,幾乎每一個位置林翰最起碼都打了十場比賽以上,極為平均,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記者在投票的時候就有些躊躇了,雖然林翰的官方位置是得分后衛,但是在最佳陣容投票的時候,記者是可以不按照聯盟給出的官方位置投票的,因為一般來說,官方給出的位置是該球員在這個賽季打的最多的位置,林翰本賽季打的最多的位置是得分后衛沒錯,但是其他位置也不少,如果算內線,林翰打內線的次數比打得分后衛的時候更多,打前鋒的次數也比打得分后衛的次數多。
而聯盟在投最佳陣容的時候,和全明星一樣,球員一共是可以投三個位置的,中鋒,前鋒和后衛,而林翰在這個三個位置上的得分情況是,120個記者中有20人將林翰放到了最佳陣容的中鋒一欄,林翰的中鋒得分是100分,而同樣又有70個人將林翰的位置投到了前鋒這一欄,所以林翰的前鋒得分是350分,最后剩下的30個人是將林翰的位置給投到了后衛這一塊,林翰的后衛得分是150分。
所以,當最終的票選結果出現這樣的狀況之后,就連大衛斯特恩都驚動了,在聯盟的歷史上都沒有出現這樣的狀況,要知道,如果按照這樣的評分,林翰的中鋒得分100分只能夠讓林翰在中鋒的排名上排到第四位,而前鋒的350分只能讓林翰前鋒位置排在第三,后衛的150分,更是讓林翰在后衛的位置只能排到第五,如果從位置上的得分來看,林翰別說是進入第一陣容不可能,就算是第二陣容都只能通過前鋒位置排在第二陣容!
如果林翰最終因為這樣的原因最終落選第一陣容,這尼瑪不用說其他人,僅僅就是記者專家和球迷都得將他們噴死!
所以,最后通過大衛斯特恩的拍板,聯盟最終在最佳陣容的票選中改變了規則,這個被稱為‘林翰法則’的規則也是誕生了,在未來,一個球員在票選最佳陣容的時候,不再按照對應位置評分,也就是說,奧拉朱旺以后可以出現在后衛上也可以出現在前鋒上,聯盟不再強行的規定球員是什么位置,隨便記者專家們自己投,而進入最佳陣容的球員都是優先算總分,以林翰為例,林翰總分第一,那么林翰優先獲得一個第一陣容的名額,而具體將林翰放在哪個位置,就看他的位置得分,林翰前鋒位置的得分最多,那么就獲得了前鋒中的那個最佳陣容,依次類推,如果總得分第二的球員也是前鋒位置的得票最多,總得分第三的球員也是前鋒位置的得分最多,并且該球員其他位置的得分比起總得分排在他后面的球員低,那么這個球員才有可能在總得分可以進入前五的情況下最終落選第一陣容。
這個林翰法則相當的復雜,但是總體來說,比起以前的規則是能夠更好的保護像林翰這樣位置全能球員的權益,總之,像林翰這樣的球員是極少數的,所以一般來說這個林翰法則是很難用到的。
只是,即便是這樣,當聯盟為了將林翰放到第一陣容,弄出這個林翰法則的時候,雖然沒有造成什么爭議,林翰進入一陣這是肯定的,但是也造成了極大的轟動,畢竟,聯盟為一個球員特定的制造一個規則,這算是徹底奠定了林翰聯盟歷史上最全能球員的地位了!
如果真的有人想要挑戰林翰全能球員的地位,數據上先不說,先讓聯盟為了他的全能改變一個規則試試。
當然,也正是因為林翰今年的最佳陣容出現在前鋒這個位置上的原因,在以林翰,奧拉朱旺,皮蓬,喬丹和便士哈達威組成的第一陣容中,這個陣容絕對算得上是一大四小的。
而除了這個最佳陣容一陣之外,最佳陣容二陣則是大衛羅賓遜,卡爾馬龍以及肖恩坎普和斯托克頓以及佩頓,最佳陣容的第三陣容則是奧尼爾,巴克利,多米尼克威爾金斯,斯普雷維爾以及蒂姆哈達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