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下午,天一的書店。
他正坐在書桌后,翻閱著某個hl的倒霉蛋兒生前最后的心聲。
過了一會兒,他嘆了口氣,將書合上,取消了面前電腦的屏保,敲了幾下鍵盤,最后高高翹起食指,點了一下回車鍵。
大概就在他做完這些后不到十秒的時間,桌上的電話響了,天一接起道:“哪位?”
“是我。”對面那人的聲音聽上去像個小男孩兒。
“哦,元帥啊,是想?yún)R報一下倉庫里的情況嗎?”天一道。
“哼……聽這話,想必你已經(jīng)引爆了吧。”元帥問道。
“不,我沒引爆,我準備把那些炸彈藏在倉庫地下放個十年八年的,將來去開煤礦。”
“就算你是老板,也不可能用這種程度的幽默感讓我發(fā)笑。”元帥隨即把話扯回了正題:“既然這邊的事情差不多了,我今天內(nèi)就啟程去槍匠那邊,加快工程的進度。”
天一道:“可以,一會兒我讓會計跟你碰個面,把命運的原型機捎給你,這邊暫時用不到了,你順道帶去那里,讓槍匠和術(shù)士抽空做幾臺便攜式改良版的,把原型機保存起來。”
“那就這樣。”對方撂下這句,便掛斷了電話。
天一擱下電話聽筒,伸了個懶腰,從書桌抽屜里拿出另一本心之書來,直接翻到了有字的最后一頁,大略掃了一眼,嘴角很快浮現(xiàn)了惡趣味的笑容。
他隨即拿著這本書起身,去角落的壁櫥里翻出了一個鐵桶,走出了書店。
門外,是一條冷清的小街,天一喜歡這樣的地方,因為他喜歡孤獨、安靜的時光。
將桶放在店門口,把李維的心之書扔進去,然后從那邋遢西裝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取出一根,燃起,隨意地丟進桶里,很快,一股褐色的煙霧升騰起來,散到了風中。
書燃成了灰燼,他卻在那兒站了許久。
大約等了十多分鐘,一輛車停在了店門口,天一等的人終于來了。
他走到駕駛座旁,司機已將車窗降下。
天一用手肘撐著車窗下沿,頭微微側(cè)著向里伸了點,看了看后座,姜筠正坐在后座上,神情冰冷,眼神空洞,她的臉、手、衣服上盡是鮮血,白皙的皮膚襯得那些血污更加扎眼。
“真不愧是魔醫(yī),佩服。”天一朝著司機露出滿意的笑容。
史特蘭哲醫(yī)生身著黑色西服,打著領(lǐng)帶,看上去五十多歲,兩鬢灰白,嘴周圍的胡子修剪得很是華麗,儼然一副十九世紀英國紳士的派頭。
“既然77型僵尸藥劑的實驗已經(jīng)成功,而且你的目的也達到了,你應該放了這孩子。”史特蘭哲沒有理會天一的夸獎。
天一道:“你確定要放嗎?她可是首例成功的實驗品,很有價值,你就不想看看藥劑的失效期限以及后續(xù)的副作用嗎?”
史特蘭哲道:“實驗室已有她的血清樣本和實驗數(shù)據(jù),只要你同意,我就注射中和劑,送她回家。”
天一想了想,笑道:“可是,我倒覺得,讓她在藥物作用下死去反而更好,即便解除了僵尸藥劑的影響,她依然會保留這段時間的記憶。這個女人算是挺天真的一個人,當她恢復自我意識后,那種徒手殘忍殺害別人的記憶很可能會讓她直接精神崩潰的。
那她以后也就變成了個長著漂亮臉蛋兒的王族瘋婆娘,今后的人生也不過就是擇日嫁個門當戶對的近親產(chǎn)物,或是在房間里拿剪刀自殺之類的。
我知道醫(yī)生你是不喜歡殺人的,但不殺人,有時并不代表著人道主義。”
史特蘭哲聽完這話,長嘆一聲:“我不是劊子手,很多年前我就不再動手殺人了。”他從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支玻璃試管:“這是77型的中和劑,你是老板,怎么處置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