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號,在鑫明的會議室中進行簽約,到場的也只有七八個人,其中還有兩個是機關的法務人員。
蕭詠與收購方人員簡單握手,稍微掃了一眼合同后,率先牽上大名。
那人卻看了半天,而后問法務人員:“必須是公司法人簽名么?”
法務人員立刻答道:“可以授權,但需要手續。”
“那我沒手續啊,是不是得請法人來?”那人又問道。
“你不是法人么?”蕭詠皺眉道,“之前說流程的時候,你不是這么說的啊?”
“誤會了,我是收購方代表……”那人撓了撓頭,“蕭總放心,今天肯定簽,耽誤你片刻,我去叫一下。”
蕭詠看了看法務人員,只得擺手道:“叫他快些,我這幾天要安排很多事。”
“好嘞。”
要說快,還真快,也就10分鐘的功夫,樓道里就響起了高跟鞋的聲音。
“女的?”蕭詠剛要迷一覺。
“對,女的。”此人露出了憨笑。
說時遲那時快,一句話的功夫,女老板已經入場。
圓頂草帽大墨鏡,配上一身花裙子,還挺有氣場。
“不好意思。”女老板眾目睽睽之下儀態萬方地走了過來,坐在簽約的椅子上,沖旁邊問道,“就是簽這里?”
“對,簽三份。”
“好。”女老板唰唰唰,三份大名簽過,當真痛快。
“你是……”蕭詠這才反應過來,瞇著眼睛,覺得眼熟。
“哎呦!是蕭總啊!”女老板表情驚了一下,而后摘下墨鏡開始發嗲,“我思綺啊!”
瞬間,蕭詠感覺五臟六腑開始往上沸。
方思綺去了恒電這全世界都知道,繞了一圈,恒電把鑫明收了?
事實上。之前一直跟他溝通收購事宜的,是博哥的一位江湖朋友,非常入戲。
“不行,不。不行!”蕭詠突然起身,想去抓起合同,“不賣恒電!”
“撕吧,隨便撕,這是你的那份。隨便撕。”江湖朋友大笑道,“反正我們手里也有一份,還有一份存檔,咱們合同上注明了,毀約雙倍賠償。”
蕭詠抓起合同,沖法務人員投去詢問的目光。
那邊也沒辦法,嚴肅點了點頭。
“媽的……”蕭詠攥著合同,左右四望,“張逸夫呢!張逸夫是不是也該出來了?”
“我們張總沒時間理會這些小項目。”方思綺掩面笑道,“其實我們張總本來對鑫明也沒興趣。這是我跟他求的年終獎~~”
蕭詠一口老血都要噴出來,倒騰半天,鑫明就是個禮物么?
“真好啊。”方思綺摘下草帽起身四望,“雖然已經舊了,但還是有感覺~”
“我說蕭總啊,你也不虧了。”江湖朋友客串起和事佬,特別真誠地勸道,“你當年買這廠子才花了多少?賺了這么多年錢,幾倍的價格再賣了,你賺大了啊!是他們張總虧了才對!”
“你們行!你們行!”蕭詠喘著粗氣這便要走。“這破廠子,誰稀罕!拿走,都拿走!這破薊京,有個毛意思。你們折騰吧!”
“哎呦,要回滇南啦?還做生意么?”方思綺的賤,是真正的賤。
“與你無關!”
“要還做生意的話,拿我張名片吧。我們張總也在滇南,要不要約一下?”
蕭詠回頭驚問道:“他?他去滇南做什么?”
方思綺聳聳肩,做了一個毫不知情的表情。
“轉告張逸夫。是我自己對薊京失去興趣了,自己要走的。”蕭詠指著方思綺道,“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到此為止,再壞我事,我有手段。”
“哎呀好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