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陳涵真的對公司已經絕望了。
也好,他們不是想把自己踢出去嗎。
他們不是覺得自己經營的東西不值錢嗎?
那就一百三十萬。
與其被踐踏,不如更低廉的贈予給識貨的人!
這就是陳涵現在的想法!
同時,這也是陳涵反饋給季云的誠意!
“沒問題,到時候我會參加公司的拍賣。”季云點了點頭。
接下去要怎么做,兩人心照不宣。
陳涵沒有多說。
季云也不會再多提。
陳涵的行為一定程度上是背刺了公司。
可公司如今怕是巴不得這樣,他們需要現金,大量的現金!
……
有些話不能挑明了說。
而且接下去,季云和陳涵也會減少接觸,免得被一些人抓了把柄。
接下去,季云會一副和陳涵談判破裂的態度,再寫一份狀告書,狀告陳涵所在的酒店公司侵占自己的土地。
盡管這份狀紙暫時無法立案,但只要季云告贏了壽四常,那季云就是和酒店公司打官司了。
一到官司環節,酒店公司就處在了被動階段。
季云隨后會提出與酒店公司私下協商。
酒店公司把所有投資在自己土地與房子里的建設變賣給季云,季云收回訴狀,支付對方一百三十萬。
然后,一切都歸季云所有,酒店拿錢撤走!
同樣的,陳涵將會請辭,盡快脫離原公司。
陳涵甚至可以不需要N+1的賠償,只要不簽一些競業協議,她以自由之身離開公司,隨后就可以重新投入到新公司的營運當中了。
陳涵很清楚自己現在在公司的處境。
他們巴不得自己滾蛋。
不受重視,又不斷的打壓,職場之間的那種惡性競爭真的太令人作嘔了,陳涵也受夠了!
盡管接下去是一樣的工作,一樣的生活,但陳涵已經開始呼吸那自由自在的空氣了,哪怕將來會更累一點,可一切都值得!
然而,陳涵并不知道,那個看上去財大氣粗的公子哥,其實口袋里也就幾個鋼镚,他正在撓頭抓耳,怎么去搞到這一百三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