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為什么是只有刑科給事中曹潤才知道的秘密呢?”
姜星火還是有些費解。
朱高燧又解釋了一番,姜星火方才明白過來。
因為朝廷采購紙張,在大明有一個專屬名字,叫做“紙劄”。
而“紙劄”這個給六部各寺采買紙張的采購業務,是屬于刑部的。
在老朱給各部劃分職權的時候,一開始給刑部規定的職權是“天下刑法及徒隸勾覆,關禁之政比部掌贓罰,凡犯錢糧戶婚田土茶鹽之法者”。
但隨著時間推移,刑部權勢越來越重,就成了“掌贓贖勾覆及錢糧、戶役、婚姻、田土、茶鹽、紙劄、俸給、囚糧,斷獄諸奸之屬”。
雖然聽起來確實是很離譜的一件事情,但事實就是,大明各部寺的衙門,很缺公文用紙!
不僅各部寺衙門缺紙,一開始國子監也缺,甚至需要把課本重復利用,雙面印刷。
而除此之外,急遞鋪的鋪卒賺外快的手段,就是偷偷裁公文紙賣錢
這便是因為,元末戰亂對社會生產力破壞嚴重,而跟宋元相比,大明的造紙業是嚴重萎縮的,尤其是在質地要求比較高的公文用紙上,產量更是捉急。
除此之外,自然是因為采購制度導致沒人愿意給官府供應紙張了。
“公文用紙的采購,現在是個什么情況?”
朱高燧解釋道:“凡本衙門合用奏啟本、案驗、行移、簿籍、囚人寫招服辯,一應紙劄,山西部掌行。每季會計合用奏啟本等紙各若干,估計合用鈔若干,本部明立文案開付湖廣部,于贓罰鈔內照數關支,差官前去街市及客商販賣去處,照依時價兩平收買,數足到部,堂上官用印封鈴,責付庫子收領在庫,聽候各部將各季用紙數目呈堂,判送湖廣部立案,照數關支。候至季終,銷用盡絕,各部開稱為某事用過某色紙若干,逐一開赴本部,將各部花銷紙數查理明白,將來付附卷。其余季分,如前施行。”
姜星火聽后點了點頭,說白了便是刑部的山西部負責跟其他各部寺對接,收集所需紙張的品類和總量,然后在湖廣部那里登記,再從沒收來的贓罰鈔那里支出購買。
而大明對于公文紙的采購管理流程,一開始是按季度,各部門把自己預計的用紙需求報給刑部,然后刑部去統一采購,屬于是量入為出的管理辦法,是在刻意控制公文紙張的使用量當然了,控制是不可能控制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控制,官員又多,踢皮球又來回個沒完,公文紙不夠用怎么行?
所以就只能買買買了。
但是刑部不樂意啊,因為“紙劄”的全部花費,都來自于刑部的贓罰鈔,也就是沒收的錢,屬于刑部自己的小金庫。
而采購的過程,就是“凡合用紙劄,于刑部官收贓罰鈔內開支,差官一員,照依按月時估價值,兩平收買”,所謂的時估,也就是按當時的價格估算,算是采購標準,這個是從朝廷中樞到地方,但凡涉及到物品采購,都要這么弄得。
而根據解縉剛剛重編的《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可以得知,在大明開國的時候,時估比較離譜,是三日一次,由于經常剛剛估算完價格,價格又開始變動,易出錯,而且會導致相關官員擔責任,所以在強烈請求下,考慮到這個制度確實不太合理,從洪武四年開始,改為每個月估一次價格。
但這個時估制度,里面貓膩很多。
除了之前姜星火通過對運糧河畔小鎮的實地調查發現的,南京城內各部寺衙門,會用手中的各種物資的采購權敲詐勒索商販的這種白嫖方式,即便是需要長期采購的物品,在價格方面,也往往是低于正常市場價的,因為時估制度規定,價格是由該行業的商人的,而且一旦確定,一個月內采購價就鎖定了。
刑部就會公然壓低采購價,讓公文紙的供應商無利可圖,甚至是倒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