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李先鋒坐飛機來到鐵攀城,剛好是這天下午的6點鐘。夕陽的余輝染紅了在天空中游蕩的白云,還替它們鑲上了橙黃色的花邊,又過了一會,云朵幻化成如同玫瑰的晚霞。
在出口處,他看到了戴著墨鏡,正在等待的老王,不由得打了聲招呼:“嘿,老王,一點都沒變化啊!看上去真像一個卡車司機。”
王富民愣了一下:“每次一見面就是這一句,我壽命幾千年,幾十年當然沒啥變化。”
“不過你這變化真的很大。”
李先鋒點了點頭:“你可別說,一開始我也感覺有點奇怪,但久而久之,習慣了就好。”
這年輕人的嘴唇有點厚實,皮膚顯棕色,頭發倒是烏黑亮麗,仿佛是隔壁三哥的人種,唯有一雙眼睛炯炯有神,散發著超越同齡人智慧的光芒。
李先鋒這家伙是隨機投胎,不管投胎到地球的哪個角落都有可能。
更何況這年代也沒什么人種之類的說法了。
畢竟,魔神之海就連蛇人、宏鋼人都出來了,人類還內部劃分什么種族,說出去都讓其他種族嗤笑。
老王打量了半天,哈哈大笑:“對了,你這輩子叫什么名字來著?”
“這輩子,我名叫王哲軒·寶萊溝·卡爾姆昌德·甘地。”李先鋒展示了自己的身份證,故意裝作一副很認真的樣子,“伱可以叫我,王哲軒·甘地。”
老王瞥了一眼,頓時摸了摸鼻子,這什么狗屁名字?
王哲軒?
“原來這輩子當了本家……有點哲學的一個名字。不過,習慣叫你李先鋒了,快上車,帶你去老張家。”
王富民用力拍了拍只有23歲的年輕人的肩膀,差點把剛剛活過來的李先鋒給活活拍死,又開著車子,來到了張銘新買的小別墅當中。
環繞著湖畔,鳥語花香,這環境倒是挺不錯的。
張銘正在廚房里燒飯做菜,聽到汽車發動機的聲音后,連忙從廚房中跑了出來。
看到李先鋒的厚嘴唇,他也嚇了一跳。
不過,驚嚇的程度沒有老王那么大,畢竟他張銘天天和妖魔鬼怪混在一起,把魔神當老婆,把烏龜當好友,李先鋒變化一個模樣又怎么了,下輩子說不定更加詭異呢。
“老張,真的回來了!和教科書中的照片一模一樣啊,幾乎沒有變化。”
李先鋒不由得熱淚盈眶:“當初還天天播送廣播,結果……終于回來了。”
“這么多年啊,當初的那一批人大都不在了,就連我都死了兩次!媽的,總算是沒有辜負那么多的心力。”
這位知識分子,忍不住爆出了一句粗口。
遙遠的記憶如同一張張舊相片,染上了如同茶水的顏色。
他“王哲軒·甘地”小學的時候,還學過相應的課程,那時候還沒覺醒記憶,學到相應的內容時還產生了崇拜感。小孩子都是這樣,年輕的時候格外容易受到鼓舞。
張銘聽到他那一番描述后,不由得抱怨道:“崇拜?大可不必,大家都是那個時代的老人了,都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我在海外天天抱怨,怨天怨地,咒罵不存在的救援隊!就連玉皇大帝都罵。”
“這場景流傳出去,說不定要立刻社死。”
“你李先鋒天天在廣播里安慰我,救援隊在組織,在組織,讓我好生等待!我真是等了好久好久,然后天天狂罵,恨不得從地上操起一塊石頭把你們全都砸死。”
“救援隊真的在組織啊!出海了之后,翻了船,又逃回來了!”李先鋒的聲音高亢起來,“你知道那年代,啥信息都不知道,多么艱苦嗎?最精銳的士兵碰到怪物立刻就掛了,你說能咋辦嗎?”
這口黑鍋,他堅決不背,也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