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主事一人,副二人。掌家內外諸事。內則敦睦九族,協和上下,束轄弟侄。日出從事,必令名司其事,毋相奪倫。照管老幼要用之資,男女婚嫁之給,三時茶飯,節朔聚飲。合如何布辦紐配,諸莊合費用多少,一依科條施行。
二、主庫司一人,副一人。掌管貯庫錢帛暨應用一概物件。差人收買貯庫紐配,諸莊以聽隨時給付。
三、立莊長一人,督理耕種等事,毋使荒廢田畝。建倉收貯,依時完納官稅并出入會計。
四、長幼遠行出入,年自四十以上,必令弟侄負任隨行,入必勞之酒食。幼者出稟命,入必返命,戒其毋與匪類交游。
五、立勘司一人,以掌男女婚嫁期會。男必擇良家之女為室,唯一人耳,舉案齊眉,相敬如賓,不得私置仆隸者;女則候他家求問,亦屬勘司酌當。此一人,須擇諳曉陰陽、明察術數者。
六、丈夫除差干當外,并付主事手下管轄。逐日隨主事差使去著執作農役等事,稍有不遵者,具名申上,聽家長處分科斷者。
七、弟侄除差出執作外,凡入門晨昏定省,須具巾帶衫裳。稍有乖儀,當行科斷者。
八、立書院一所于東佳莊。弟侄子息有性質聰敏者,令修學。稍有功業津遣應舉者,見置書籍,外須令添置。于書生中立一人掌書籍。出入須令知委者照管,不得失去。
九、立院學一所于居之西上,教授童蒙。每年夏五月擇日取結,至秋九月解散。童子年七歲入學,至十五歲出學。逐年于學堂內次第抽二人歸家誘訓。一人為先生,一人為副。其紙筆墨硯一出宅庫主事收買應付者。
十、立人學醫,以備老少疾病。須擇諳曉藥性方脈者,其藥料之資取給主事者。
十一、男冠女笄之事,男則年十五裹頭,各給巾帶一副;女則年十四合頭髻,各給釵一雙。并出庫司紐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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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不遵家法、不從尊長命,妄作是非,逐諸賭博斗爭傷損,各笞十五,剝落合給衣裝,歸役一年。改則復之。
天寧靖元八年上元節立。
玉韶華看完,遞給長澤,心中暗嘆,李門若嚴守家法,必行忠義之范、和諧之盛、文明之優、教育之先,必將成為古今第一大家庭,家族典范,名動朝野,青史留名。
長澤看了一會子,與玉韶華互相眼神交流了一下,玉韶華立即明白他的意思。轉頭問李異人“李家主,我此次是回燕京途徑花城,聽聞李家治家嚴謹,人才輩出,然趙氏一族即位后一直排除異己,多行殺戮,民不聊生,如今天下歸心,寧國新定,百廢待興,李門可有意著優秀子孫報效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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